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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支持上海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意见

发布部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字号:沪工商注(2007)302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7-09-29

施行日期:2007-09-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工商浦东新区分局: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会议纪要》(2007年4月20日),经2007年9月24日市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就支持上海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提出如下意见:

在上海浦东进行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依据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纵深推进全国改革开放的重大战略决策。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积极支持和促进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积极参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的重要体现,对于推进上海“四个中心”建设乃至全国的经济体制改革,都具有重要的现实作用和深远的战略意义。

一、支持外商投资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不断提升浦东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向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环保节能产业投资,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鼓励浦东进一步把利用外资同产业结构调整、技术水平革新有机结合起来,支持浦东率先实现外商投资从低水平生产制造向高端技术领域拓展的产业结构升级。

支持浦东服务外包业发展,促进对外贸易增长方式的转变,鼓励企业按照国际惯例承接服务外包业务,积极推进浦东国家服务外包基地建设。

鼓励外商投资企业跨行业经营,实现多元化经营模式发展,不断提升引进外资的质量和水平。

二、支持浦东要素市场机制体制创新,促进金融辅助产业、金融衍生产业健康发展,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步伐

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关于“大力发展金融、保险、物流、信息和法律服务等现代服务业”的要求,抓住全球金融市场结构调整、中国金融服务领域扩大开放的契机,支持浦东以促进要素市场发展为突破口,积极支持为金融业服务的金融辅助产业、金融衍生产业的健康发展,推动浦东成为面向中国市场、面向全球市场的资源配置中心和现代服务业中心,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步伐。

三、鼓励以多种出资方式在浦东投资设立企业,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

进一步营造宽松的创业环境,激发社会活力,吸引民间投资,扩大就业。支持在浦东探索和研究扩大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中国投资者的范围。鼓励境内外投资者以多种出资方式在浦东投资设立企业。支持在浦东开展股权出资、债权转股权登记试点。

四、鼓励企业做大做强,支持浦东在更深程度、更广领域融入世界经济的舞台

放宽企业集团登记条件,支持浦东培育一批主业突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有核心竞争力的世界500强企业。凡集团母公司注册资本额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集团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的,允许依法申请设立企业集团。

放宽大型企业名称登记条件,鼓励企业重视和发展品牌建设。企业名称作为企业品牌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经济价值已经得到广泛认同。对于在浦东登记注册的企业,凡是注册资本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经营活动分跨3个以上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的,允许其在企业名称中不使用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所从事的行业。

五、支持浦东实施商标发展战略,推动上海品牌运作中心建设,联合全国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同加强对世博标志的保护

支持浦东实施商标发展战略,推动上海成为全国商标科研开发中心、商标管理和品牌输出中心、市场营销中心和商标资产运作中心。支持浦东驰名商标培育和发展工作,在浦东扶植和发展一批有潜力、有市场竞争力、有较高知名度的商标。

支持中国上海世博会的举办,联合全国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同加强对世博标志的保护,加大对世博标志的社会宣传和培训,严厉打击侵犯世博标志的行为,为世博会的成功举办营造一个健康、有序、和谐的市场环境。

六、支持浦东大力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不断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支持浦东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扩大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经国家工商总局同意,授权浦东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其管辖范围内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研发中心以及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降低企业商务成本,优化投资环境。

支持浦东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快电子政务建设,积极推进外商投资企业网上登记,全面实现外商投资企业“网上申请、网上预审、一次办理、当场核准”。鼓励浦东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探索研究如何进一步发挥工商企业信息的社会效用,为政府宏观决策、企业理性投资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产品,为推动全国企业信用平台建设提供更多的实践试点经验。

七、支持浦东新区推进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支持浦东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探索行政指导制度。行政指导是我国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选择,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支持浦东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展以行政规劝、提醒、预警和建议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指导制度,对于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都具有积极意义。

接受企业年检申报时,对违法失信企业予以重点审查,及时纠正或查处违法行为,使企业年检工作体现信用监管原则,提高行政管理效能,降低企业商务成本。

支持浦东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把被吊销营业执照但不办理注销手续的企业、没有践行承诺的企业、严重违法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自然人股东的不良记录信息纳入个人征信系统,进一步探索建立对企业不良退出和失信违法行为的制约机制,把单纯的行政制约拓展为对个人信誉的制约,促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管方式的重大转变。

八、加快职业化、专业化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队伍建设步伐,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进程

继续深化企业注册官制度试点,开展企业注册官晋级挂薪制度研究。

在深化企业注册官制度试点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浦东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展工商执法官制度试点,不断提高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市场监管能力,进一步加快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干部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步伐,为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进程提供试点经验。

二OO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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