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共收录 303233 条法规今日更新 50 条法规

您的当前位置: 找法网 > 法规库 > 正文

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业局关于《绍兴市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绍政办发〔2008〕89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8-05-26

施行日期:2008-05-26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农业局制定的《绍兴市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绍兴市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工作方案

绍兴市农业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的通知》(浙政办发(2008)18号)和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全省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年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农专发(2008)28号)精神,结合绍兴实际,特制订绍兴市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粮食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是安天下、稳民心的产业。绍兴人多地少,粮食自给率不到50%,产需缺口较大,粮地矛盾突出,要保持绍兴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确保粮食安全,必须坚定不移地走提高土地复种率稳定面积、提高科技贡献率提升单产的路子。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加快集高产优质良种、高产高效栽培技术及优质高效投入品于一体的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两创”总战略,实现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具体实践。开展粮食示范县、示范镇、示范村、示范区(方)、示范户创建,有利于推进粮食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区域化示范和产业化经营,有利于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有利于保障绍兴粮食安全。

二、目标任务

??全市6个县(市、区)全面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创建10个省级粮食高产示范乡镇,建设10个市级粮食高产示范乡镇;创建10个500亩以上水稻优质高产样板区,建设300个50亩以上水稻优质高产示范方;开展百村优质高产示范活动,建设3000户水稻优质高产示范户。

??示范区域良种覆盖率100%,主推技术应用率100%,各县(市、区)至少有50%以上乡镇建有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

??通过三年(2008?2010年)创建,力争创建县水稻单产比项目实施前三年(2005、2006、2007年,下同)平均增5%左右,示范乡镇水稻单产比项目实施前三年平均增8%左右,力争实现全市单季晚稻亩产525公斤,高产创建核心示范方早稻平均亩产500公斤以上、连作晚稻平均亩产550公斤以上、单季晚稻平均亩产700公斤以上。

三、实施内容

1.建设良田。认真组织标准农田地力调查与分等定级工作,重点开展对近200万亩标准农田特别是新建标准农田的培肥改良,到2010年绿肥种植面积稳定在25万亩左右。通过绿肥种植、秸秆还田、稻鸭共育、免耕直播等农艺措施和实施中低产田改造、完善农田基础设施等工程措施,切实提高耕地质量和地力,努力改善农业生态环境。

2.应用良种。推广应用金早47、秀水09、嘉优2号、中浙优1号等水稻良种,提高单产,优化品质。到2010年全市水稻主导品种面积达到140万亩,确保创建县水稻主导品种覆盖率达到80%以上;积极推广统一供种等方式,确保示范区良种覆盖率达到100%.

3.推广良法。大力推广早稻?连作晚稻、麦?单季稻等复种制度,争取到2010年全市早稻面积达到45万亩。大力推广高产、高效、安全、生态技术,推广单季稻“五改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水稻重大病虫害综合防治、农药减量增效控害技术,探索肥料统配统施,实现粮食产量“增”和成本“减”。开展水稻重点是单季晚稻的高产栽培技术体系的集成、配套与创新,整合形成高产配套技术意见(规程),力争到2010年全市单季稻亩产达到525公斤。指导农民应用标准化生产技术,开展无公害稻米基地与产品认证,提高稻米产量和品质。

4.配套良机。积极发展农机大户和农机服务组织,开展农机化示范基地和农机服务组织创建活动,支持其购置大中型农业机械,广泛开展水稻机耕、机插、机收、机防、机烘等机械化作业生产与服务,到2010年全市机插面积达到20万亩左右、机耕机收面积达到200万亩左右、统防统治面积达到20万亩以上。总结推广农机跨区作业、农机作业合作社、农机一条龙作业等新型农机服务模式,进一步创新完善农机经营机制,切实提高农机对粮食生产的贡献率。

5.实践良制。积极探索实践发展粮食生产的新机制。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粮食规模经营。大力推广土地换粮食的“永和模式”、水稻全程机械化作业服务的“定荡畈模式”等粮食合作经营模式,每个县(市、区)至少有50%以上乡镇建立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在稳定现有种粮大户的基础上,再发展一批新的种粮大户。鼓励和支持种粮大户、粮食合作社向农户开展季节性流转和有偿提供代育、代耕、代种、代管、代收及统一防治、统一施肥、统一农资供应的“五代三统”服务,开展粮食产后加工与品牌销售,延长粮食产业链。支持和鼓励粮食加工经营企业、产销服务组织与种粮大户建立产销关系,大力发展“订单”生产,促进粮食生产专业化、产业化。

6.开展示范。有组织、有重点地开展水稻优质高产示范方建设,全市每年建设300个50亩以上的示范方。做到每个方都有农技人员联系指导,搞好技术培训,全面实行统一育秧、机耕、测土配方施肥、水浆管理、配套供应物资等重要农艺措施,努力提高示范方的产量。全面开展水稻优质高产千村示范活动,选择种田水平高、科技接受能力强的农户作为水稻高产示范户,应用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搞好高产示范方苗情观测和田间管理档案记录,树立示范牌,组织农户观摩示范活动。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粮食高产创建活动作为确保粮食稳定发展的中心工作,作为依靠科技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抓手。市农业局组建高产创建活动实施小组和专家组,落实人员,加强协调,组织实施。县(市、区)要根据省市要求细化工作方案,成立高产创建的县级组织,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资金落实、示范区建设等工作。乡镇要成立实施小组,落实责任农技员具体抓好实施,把实施业绩列入责任农技员考核内容。村级具体做好示范区(方)建设工作。建立各级领导和农业部门联系粮食生产示范方制度,提升示范方的影响力。

2.制订工作方案。各地要结合实际,制订详细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进度,细化工作要求。把高产示范点落实到镇、村和农户,明确行政和技术负责人,确保工作进度和工作成效。

3.开展培训指导。深入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层层落实农技人员联系指导示范区,做到下村入户到田,组织技术培训,落实创建措施,帮助创建合作社和开展社会化服务,努力提高技术到位率。定期组织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交流互动与现场观摩,总结交流各地粮食高产创建情况,着力营造良好氛围。

4.强化政策扶持。认真落实各级扶持粮食生产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粮食生产发展的政策支撑体系。市政府将继续组织开展粮食生产先进县(市、区)、先进乡镇、先进工作者、优秀种粮大户等评比活动,营造全社会支持粮食生产的氛围,推进全市粮食高产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各县(市、区)也要相应开展评比表彰,认真总结并宣传粮食高产创建活动的政策措施、成功经验、先进典型和实施效果,提高粮食高产创建活动的影响力和社会认知度,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大力推进粮食高产创建活动。

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免责声明: 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