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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委《关于培育新一轮百强成长型科技工业企业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宁政办发(2007)161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7-12-11

施行日期:2007-12-11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经委拟定的《关于培育新一轮百强成长型科技工业企业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十二月十一日

关于培育新一轮百强成长型科技工业企业的意见

成长型科技工业企业具有“规模成长快、经济效益优、科技含量高、体制机制新、发展后劲足”的特点,是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主力军,是支撑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力量。2004年开始,市政府先后分批选定了100家成长型科技工业企业,加以重点扶持和培育。三年来,通过优化发展环境,落实扶持政策,百强成长型科技工业企业规模体量不断壮大,经济效益不断提升,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在全市经济发展中占据了重要的地位,成为实践自主创新“南京模式”的中坚力量。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提高全市工业经济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构建现代制造业体系,现就培育新一轮百强成长型科技工业企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培育新一轮成长型科技工业企业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认真总结三年来培育成长型科技工业企业的好做法和好经验,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培育新一轮百强成长型科技工业企业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八大新兴产业和十大工业产业链建设,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大投入、加大研发力度、加快市场开拓,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等手段,逐步形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核心竞争力,在全市新培育一批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创新劲头足,符合环保要求,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成长型科技工业企业群体。

通过2008?2010年三年的努力,争取到“十一五”末,实现新一轮培育壮大100家成长型科技工业企业的目标,其中,坚持“高技术、高投入、高效益、低消耗”的原则,新培育70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持续创新能力的成长型科技工业企业;坚持“快速度、上规模、高水平、铸品牌”的原则,在市政府已认定的百强成长型科技工业企业中壮大30家高成长型科技工业企业,为广大企业的自主创新提供借鉴和示范,引导更多企业走上创新发展、快速成长之路。

二、围绕八大新兴产业及十大产业链,推进成长型科技工业企业做精做强

新能源、新型光电、新材料、生物医药、环保和综合利用装备、航空航天、城轨交通装备和高端船舶等八大新兴产业,以及平板显示、集成电路、通信、光伏、石化、汽车、钢铁、风力发电设备、轨道交通设备以及电力设备等十大工业产业链是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支撑,符合新型工业化导向,符合南京经济结构调高调轻调优的总体要求。培育新一轮成长型科技工业企业要重点围绕八大新兴产业和十大工业产业链,拉长产业链,细化产业分工,突出专业特色和产业集群创新,通过新的一群具有核心竞争能力的成长型科技工业企业的发展壮大来支撑现代制造业体系的构建。引导成长型科技工业企业围绕新兴产业和工业产业链的空白点和薄弱环节,深入开展市场调研,突破技术瓶颈,引进先进工艺和设备,建设新的项目,形成新的增长点。鼓励和支持成长型科技工业企业围绕新兴产业和工业产业链的节能减排领域,加快技术改造,加快产品升级,走绿色环保道路,提高产品竞争力。推动成长型科技工业企业通过合资合作、战略重组、资产并购等形式,快速做大做强。各新兴产业和产业链协会要积极主动地吸纳成长型科技工业企业入会,为企业市场开拓、产品开发和质量控制等提供高效的服务。

三、加快创新平台建设,构筑成长型科技工业企业自主创新体系

创新是成长型科技工业企业的立身之本和发展之基。成长型科技工业企业要把创新能力建设摆在突出位置。鼓励和支持成长型科技工业企业创建企业技术中心,拓展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内涵,不断提升其层次和水平,推动企业技术中心的发展模式与企业的组织结构和发展规模相适应。成长型科技工业企业申报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时,企业销售规模、研发费支出、专职研发人员、研发仪器设备原值等条件可适当放宽。鼓励企业进一步加大技术中心的研究开发经费投入力度,要充分利用好南京的科教资源优势,加强关键性技术的超前研究开发,加强国内外交流与合作,积极吸收、充分利用国内外企业先进的经营管理模式,开拓思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进有条件的成长型科技企业建立工程技术中心,突破行业关键技术,成为支撑、引领行业创新发展的领军者。选择产业集中度高、技术优势明显的区域和技术领域,以骨干成长型科技企业为龙头,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结合产业集群发展特点、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针对广大中小成长型科技企业的创新需求,建立和完善科技创新平台体系,积极推进南京产学研工业应用技术转化平台的建设,建立健全科技资源共享机制。争取到“十一五”末,实现70%以上的成长型科技工业企业创建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建立工程技术中心、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企业博士后工作站等创新平台10个以上。

四、加大研发投入,尽快形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品牌

鼓励成长型科技工业企业加大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投入,推进成长型科技工业企业不断提高科技活动经费投入占企业销售收入的比例,争取到“十一五”末达到3%以上。通过持续不断的研发投入,加快产品创新步伐,使百强成长型科技工业企业实现新产品立项数年增长20%以上,到“十一五”末百强成长型科技工业企业新产品销售率突破35%.组织成长型科技工业企业和科研院所集中攻关,重点突破对全市工业经济发展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技术瓶颈,以及符合产业导向的关键性、战略性技术。鼓励有条件的成长型科技工业企业积极在境内外上市,扩大融资渠道,加大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投入,整合智力资本与社会资本,推进成长型科技工业企业围绕自主知识产权新产品和新技术,实现产业化,形成规模经济效益。鼓励成长型科技工业企业进一步强化品牌意识和商标意识,不断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支持成长型科技工业企业建立技术标准体系,鼓励成长型科技工业企业成为技术标准制定的牵头单位,引导、扶持成长型科技工业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

五、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打造坚实的人力资源基础

高度重视人力资源在成长型科技工业企业发展壮大中的重要作用。拓宽人才视野,树立人才全球化的观念,加快创新人才国际化进程,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人才开发机制与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技术参股、股权奖励等技术资本化的有效实现形式,鼓励成长型科技工业企业与国内外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加强人员交流与合作,支持成长型科技企业培养国际化人才,争取每年引进一些外国专家或留学人员,加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鼓励成长型科技企业结合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通过研发攻关等活动,促进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成长型科技工业企业要不拘一格大胆培养和使用人才,通过实践尽快培育造就一批善管理、会经营、勇于开拓创新的青年企业家;一批技术开发骨干和高层次技术带头人;一批有知识、具有专业技能的技术工人队伍。大力倡导和营造容得下人、留得住人、容忍失败,有利于鼓励各类人才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市人事和劳动保障等部门要为成长型科技工业企业在招用人才上提供方便。

六、加大政策支持和协调服务力度,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构建高效、协调、有力的工作机制和营造良好、宽松、利于创新的政策环境,是培育成长型科技工业企业的坚强保障。进一步完善成长型科技工业企业培育工作的管理和服务机制,充分发挥市经委的牵头协调作用。充分利用财政、金融、政府采购等政策激励和保护成长型企业技术创新,解决首购首用问题。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加大市财政对于成长型科技工业企业的扶持力度,重点支持成长型科技工业企业的技术中心建设、进行产学研联合创新、产业技术联盟建立、创新平台建设等,支持对节能降耗、能源替代、治理环境等技术和产品的开发,扶持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和运行机制的建立。以政府扶持资金为导向,吸引各种社会资金,特别是创业风险投资参与成长型科技工业企业培育工程。市经委及科技局、税务部门要简化手续,积极向上争取,把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效用发挥到最大程度。市经委和金融部门要定期组织银企洽谈活动,解决成长型科技企业的资金问题。市发改委、经委和外经贸局要加大协调服务力度,有力推进成长型科技企业的项目建设。

市经委
  2007年12月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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