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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农业厅关于推进优果工程建设促进水果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桂政办发(2003)78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3-04-30

施行日期:2003-04-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各市(地)、县人民政府(行署),区直各委、办、厅、局:

自治区农业厅《关于推进“优果工程”建设促进水果产业发展的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我区具有发展水果生产得天独厚的条件,水果业特别是南亚热带特色水果业是我区重要的优势产业之一,在我区农村经济中占有重要位置。加快发展水果业,对推动我区农业结构调整,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但是,由于我区水果产业开发在整体上还处在比较低的层次,水果业的资源优势和经济优势远未发挥出来。大力推进“以提高果品竞争力和实现果业增效、果农增收为目标,以结构调整和品种改良为前提,以标准化生产为基础,以商品化处理、产业化经营为手段”的“优果工程”建设,实行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优化果品质量,是提高我区水果业竞争力和效益,确保我区水果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推进“优果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快推进“优果工程”建设。

推进“优果工程”建设,必须切实加强领导,突出工作重点,建立和完善相关保障措施。各地要根据自治区农业厅《关于推进“优果工程”建设促进水果产业发展的意见》要求,抓紧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并结合本地资源优势和特点,认真做好水果产业发展的规划布局,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加大扶持力度,通过“优果工程”建设创建水果品牌,形成有地方特色的成规模并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水果生产加工基地;打造水果优势产业。自治区农业厅要加强对“优果工程”实施的组织和指导,并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抓紧建立和完善推进“优果工程”的相关保障措施。各级农业、财政、经贸、工商、质量检验、环保、水利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大力支持,共同推进“优果工程”建设。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三年四月三十日

关于推进“优果工程”建设促进水果产业发展的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 二00三年四月十八日)

为提高我区水果业竞争力,确保我区水果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加快推进“以提高果品竞争力和实现果业增效、果农增收为目标,以结构调整和品种改良为前提,以标准化生产为基础,以商品化处理、产业化经营为手段”的“优果工程”建设,实行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优化果品质量,全面提高我区水果业竞争力和效益。为推进“优果工程”建设,促进水果产业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优果工程”建设的重大意义

(一)实施“优果工程”是有效开发我区水果资源的客观要求。我区地处亚热带,有近一半的地域属南亚热带气候区,气候温和,雨量充沛,水果资源特别丰富,山地面积大,具有发展水果生产得天独厚的条件。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10年来我区水果生产得到长足的发展,基本形成了连片开发、规模经营的格局。2002年全区水果总面积达到118.27万公顷,名列全国前茅;年产量突破450万吨,位居全国第五;年产值近百亿元,在我区农业经济结构中仅次于粮食和养殖业,名列第三;水果种植区域遍及全区各地,覆盖约90%的农户。水果业是近年来促进我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增长最活跃的因素之一,无论从资源优势看,还是从已形成的水果产业经济总量看,水果业都是我区发展前景很好的优势产业。但我区水果产业开发还处于比较低的层次,资源优势和经济优势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通过“优果工程”建设,将使我区水果业以新的形象、新的品质、新的规模、新的档次抢占新的市场,并形成以产业化带动水果业发展的新机制,实现水果产业效益和果农收入的大幅度提高,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新发展。

(二)推进“优果工程”建设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水果业发展的迫切要求。目前,国内外水果业已实现由长期短缺向供求基本平衡、丰年有余的历史性转变,人们对水果的需求结构发生了显著的变化。高档果、特色果、有机果销路畅,价格好:“大路货”销售困难,价格波动大;劣质果容易积压,甚至根本没有市场。在这种情况下,各水果产区纷纷调整发展战略,注重控制面积,调整结构,提高品质;积极调减常规品种,大力发展优质特色品种。我区水果中的许多品种特别是南亚热带水果具有全球或局部稀缺优势,加上我区劳动力、土地及水果生产资源丰富,水果生产成本低,在国际国内市场竞争中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但由于我区水果质量安全水平不高,特别是采后商品化处理水平低,经营手段落后,难以打破国外市场设置的技术壁垒。如果我们再不在提高水果质量上狠下功夫,我区水果业不仅难以开拓国际市场,而且在今后国内市场竞争中也将陷入更大的被动。

(三)实施“优果工程”是提高水果质量的根本措施。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央作出了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的决策,要求通过转变增长方式,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延伸产业链条,优化产业结构,实现产品增值、产业增效、农民增收。实施“优果工程”,可以解决良种覆盖率低、品种结构雷同的问题,实现水果品种结构和区域布局的优化;可以改变粗放经营、重数量轻质量的生产方式,实现水果品质的大提高;可以推动水果采后处理、包装、加工、保鲜等相关产业的发展,既增加水果附加值又扩大农村就业门路,从多方面促进农民增收,并从根本上提高水果业整体竞争力和效益。

各地必须充分认识推进“优果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实施“优果工程”作为当前和今后水果业发展的重点,下大力气抓紧抓好。

二、实施“优果工程”的指导思想

我区实施“优果工程”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自治区党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以提高水果业整体竞争力和实现果业增效、果农增收为目标,根据加快富民兴桂新跨越步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以结构调整和品种改良为前提,以标准化生产为基础,以商品化处理、产业化经营为手段,坚持科教兴果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大力发展有广西特色和有市场潜力的优质水果,实现水果业由偏重数量向注重质量和保证卫生、安全转变,全面提高我区水果业的整体竞争力和效益。

三、实施“优果工程”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

(一)目标任务。

立足于现有果园的改造、更新和调整,加大品种改良力度,积极推行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和产业化经营,实行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优化果品质量。打造一批具有广西特色的系列品牌,建设一批水果出口基地,发展一批成规模、多层次的果品加工企业,把水果业建成一个产业结构完善、科技含量高、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优势产业。“十五”期末,全区水果总产量达到680万吨,水果良种覆盖率和优质果品率分别达到85%和60%以上,水果产值年均增长9.5%以上,水果出口率达到10%,水果加工率达到25%。到2010年,全区水果总产量达到1000万吨,水果良种覆盖率和优质果品率分别达到95%和80%以上,水果产值年均增长9%以上,水果出口率达到20%,水果加工率超过40%,人均有果200公斤,农民人均水果收入400元。

(二)布局规划。

根据我区水果业的资源优势,重点建设六大水果生产基地:

1.荔枝、龙眼生产基地。以钦州、玉林、贵港、梧州、南宁等市为重点,建设桂南、桂东南荔枝、龙眼生产基地。通过以高接换种为主的技术措施改良品种,提高单产和品质。桂南重点推广早熟品种,桂东和西江流域择点发展晚熟品种,适当压缩中熟品种的比例。

2.香蕉生产基地。以右江河谷和左江流域及钦州、南宁、玉林、防城港、北海市为重点,建立桂南、桂西、桂东香蕉生产基地。通过改良品种,调整成熟期结构,抓好低产果园改造,推行标准化生产,打出品牌。右江河谷和左江流域要利用越冬条件好的优势发展春夏熟香蕉,钦州、南宁等地要适当发展优质地方品种,形成特色品牌。

3.芒果生产基地。以右江河谷地区为重点,建设右江河谷优质芒果带。通过改良品种,突出重点,形成规模,推广标准化生产和采后商品化处理,解决产品质量一致性问题。

4.柑桔生产基地。柑桔发展要向桂北、桂中、桂东等优势产区集中。通过推广早熟优质品种和无公害栽培技术,在桂林市南部和柳州市北部建立早熟温州柑和?柑生产基地,以桂北和桂东北为主建立优质脐橙生产基地,在桂林市南部和柳州市、玉林市、梧州市、河池市部分地区建立优质柚类生产基地。

5.时令水果生产基地。春夏熟水果以桂林、柳州、来宾市为主,择点发展优质桃李、枇杷、早熟梨等。冬熟和早春熟水果以防城港、北海和钦州市为主,主要发展甜杨桃、大青枣、火龙果等品种。干果类以河池、百色、桂林市为主,重点发展板栗、白果和核桃。

6.加工专用水果生产基地。以左江流域和南宁市为中心建立加工型菠萝生产基地,以防城港、钦州、北海市为中心建立橄榄生产基地,以桂林市为中心建立加工型柿子、白果生产基地,以河池、百色市为中心建立山葡萄、山楂生产基地。

(三)工作重点。

1.大力推进水果品种结构创新,优化品种结构和区域布局。一是优化品种结构,突出南亚热带水果的主导地位;二是改善水果成熟期结构,通过品种改良和更新,使早、中、迟熟品种保持3:4:3的比例,扩大淡季水果面积,发展适销对路的名优品种,从根本上解决结构雷同、“大路货”多的问题,实现均衡应市,提高市场竞争力;三是发展加工专用水果品种,建立专用原料基地,为水果加工业的发展创造条件;四是调整区域布局,按照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有效配置资源,利用广西作为西南出海大通道的有利条件和国家西部开发政策,通过工贸结合、企业开发、扶贫开发等多种形式发展规模种果和加工,培育具有区域特色的优势产业带和产业群。

2.大力推进水果技术创新,提高产业竞争力。要整合科技力量,开展技术攻关,加速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一是在品种选育上下功夫。在积极引进国内外名优品种的同时,认真做好本地优质品种的良种选育,实行单株单系繁育,逐步建立自治区、市、县三级优质种苗生产基地。二是运用项目管理的形式对各地果园“低改”实行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对劣质品种的果园要普及高接换种技术;对投入不足的果园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肥水管理;大力推广节水灌溉、合理整形修剪、测土配方施肥、控梢促花、疏花疏果、保花保果、果实套袋栽培和南亚热带水果反季节栽培等先进实用技术。三是加快推进果园标准化建设力度。围绕我区名特优水果的主导产品,抓紧完善和制订地方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创建一批名特优水果标准化和无公害示范县。四是大力推广“养殖??沼气??种果”的生态果园建设模式,下大力气解决好果园有机肥不足造成果品品质下降问题。五是加强果品采后商品化处理,通过分级、打蜡、包装处理,创建果品品牌,进一步提高果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3.大力推进水果生产组织创新,实行水果产业化经营。实行水果产业化经营是应对入世挑战的有效措施。一是大力培育水果龙头企业。通过“公司+农户”、“公司+基地+农户”等经营模式,把千家万户分散经营的果农带进市场,提高果业的组织化程度。二是按照民办、民营、民受益的原则,鼓励和支持果农联合起来成立各种形式的经济合作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参与市场竞争。三是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与果农之间逐步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联结机制,积极发展贸工农、产加销一体化经营。四是组建广西水果企业集团,提高果业的整体竞争力,推动我区水果业不断发展。

四、建立和完善相关保障措施

(一)建立水果品种鉴定机制。在自治区品种鉴定委员会下设水果品种鉴定组,负责对水果品种进行鉴定。从2003年起,恢复一年一度的优良品系和单株的评选活动,从与我区气候相近的国家引进优良品种进行品比试验、驯化、改良、筛选,符合推广条件的,通过一定的方式向外公布,发给鉴定证书,明确界定适种范围。要建立自治区级种质资源库,为结构调整提供足够的优质种源。各地相关部门要积极组织水果优良品种和品种资源的调查和送评工作,未经鉴定的品种不得擅自推广,不得冒用品种名称,不得向非适宜区兜售种苗。要坚决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积极开展水果种子种苗打假活动,规范水果种苗生产经营秩序。

(二)建立和完善科技支撑体系。各县(市)和重点产区的乡镇应完善水果技术推广服务机构,要通过多种方式培养农民技术员,确保每万亩果树或一个行政村有1-2名水果技术员,形成自上而下的水果技术推广网络。要优化现有水果科技资源配置,由各级农业(水果)部门牵头把区内有关科研、教学单位的各类水果专业人才组织起来,加强对水果砧穗组合、组织培养、抗逆栽培、南亚热带水果保鲜等基础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要增加水果业科技投入,各级财政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的规定逐年增加水果专项资金预算,主要用于新品种、新技术开发引进、技术培训和高产优质栽培示范样板建设。林业、水利、交通、扶贫以及西部大开发等方面的资金,涉及到水果业发展的,应考虑结合使用并给予适度倾斜。要把提高管理者和生产者的素质作为提高水果业科技含量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注重对从事生产管理和技术指导的干部和专业人员进行知识更新,培养一批精通业务、善于经营管理的复合型人才。要加强对水果生产大户、农场业主和技术负责人、农村干部、农产品行业协会会员的培训,发挥他们的骨干作用和带动作用。要在对果农进行绿色证书工程培训、农村职业教育的同时,增加“优果工程”的专项培训内容,全面提高农民的技术水平和操作技能。

(三)建立质量标准和监控体系。自治区成立水果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宣传、贯彻和实施工作,提出和起草我区特有水果的地方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要加快建设自治区、市、县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重点建设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加强对优质果品及其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的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和监测,提高果品生产全过程质量卫生安全的监控能力。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全面推进优质水果品牌战略的实施,积极培育、扶持和发展一批优质水果品牌和生产基地,组织开展优质水果申报广西名牌(优质)产品和著名商标的认定工作,逐步实行优质水果产地保护。加强优质水果的质量认证工作,对获得广西名牌(优质)产品、著名商标认定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产品、有机食品认证的优质水果,发给相关证书,实行标识管理,其生产单位可享受有关优惠扶持政策。对冒用优质水果品名、商标、产地等侵权行为,由有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逐步推行产品质量承诺制和责任追溯制,建立优质水果生产经营档案制度,层层把好质量关。

(四)建立信息服务体系。要结合农业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加快水果信息服务体系建设。要在30个主产区和10-20个大中城市通过网络链接、聘请信息员等方式,加强信息收集和综合分析,准确地向农民提供价格信息、生产信息和市场预测。要进一步完善广西农业信息网水果专业子网建设,建立自治区级水果信息平台,各市(地)、县人民政府(行署)也要加快当地农业信息网站或服务平台建设,加强水果信息服务。要采取印发资料、开设专栏、媒体发布等多种形式,加强信息发布工作,在水果重点产区选择100个点建立信息发布专栏,抓好20个水果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样板点建设。同时要针对不同层面的消费者进行宣传,介绍我区优质果品的特征特性、食用价值和食用方法,提高消费者对我区水果的认知度。

(五)建立产业化经营服务体系。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对龙头企业与农民之间的合作提供法律和政策服务,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优果工程”建设中的示范和带动作用,积极探索龙头企业与农民的合作方式,引导双方进行卓有成效的合作。金融部门要创造条件,允许水果专业协会以法人资格申请贷款,会员联合担保,承贷承还,逐步变自然人经营为法人经营,变分散型经营为组织化经营。要引导和鼓励食品加工企业、外贸企业、国有商业企业、国有农林场积极参与水果生产、加工和流通,逐步建立较为完善的优质果品示范基地、果品加工和流通社会化服务体系。要搞好项目规划,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通过建立优质果品出口基地,加快对外贸易,发展果品深加工,扩大我区水果出口。

五、切实加强对“优果工程”建设的领导

自治区成立推进“优果工程”建设协调小组,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农业的副主席担任组长,成员由区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农业厅,全面负责“优果工程”的规划、组织和实施工作。各市(地)、县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共同推进“优果工程”建设,。各级农业(水果)部门是“优果工程”建设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编制“优果工程”发展规划、优势产业区域布局、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具体组织实施,抓好生产基地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管理和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推广应用先进实用农业技术,加强对水果产品的检验检测。各级经贸部门要加强水果产品加工、流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加强水果产品加工、流通业的技术改造,根据市场供求情况对水果加工业进行宏观调控。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市场交易秩序的规范管理和监督,严格市场准入,查处假冒伪劣水果产品等违法行为。各级质量检验部门要参照国际标准,组织水果产品有关地方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加强对水果产品加工的质量卫生安全抽查、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与水果产品认证认可有关的监管工作。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对水果产品生产基地环境状况的指导和监督,对影响产品质量的生产环境污染源依法进行查处和治理。各级水利部门要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重视水果生产供水源的检测与监督管理,保证水果生产的供水质量。各级财政要加大水果生产、加工、流通的投入,加强对产品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扶持,保证执法经费。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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