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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就加强猪肉市场管理保障肉品市场供应发出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11-02

施行日期:2006-11-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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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份以来,我省生猪产销矛盾突出,猪肉市场零售价上扬。对此,省政府办公厅于10月25日发出通知,要求加强猪肉市场管理,保障肉品市场供应。

一、严格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各地要进一步加强肉品市场流通管理,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检疫检验和市场监管,严防染疫牲畜和病死猪肉流入市场。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在四季度对生猪肉品市场进行一次集中整治,同时积极动员生猪屠宰加工企业和批发企业,广泛组织猪源进厂(场)宰杀,保障鲜肉上市量。保障肉品安全和正常供应。

二、高度重视生猪产销工作。各地要认真研究生猪产销形势,及时掌握生猪生产和市场动态,并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各有关部门要抓紧落实有关市场调控的现行政策,重点做好生猪活体和肉品储备工作。要落实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06年肉食储备及补贴资金计划的通知》(湘商调节[2006]30号)文件精神,有效调控市场。

三、加强对生猪产销情况的调研和市场运行监测,及时做好收购、批发、零售等环节信息的收集、分析和预测工作。密切关注市场供应价格变化情况,并做好供应预案,确保肉品市场平稳。

二○○六年十一月二日

湖南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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