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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农业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杭州市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杭农产〔2008〕337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8-11-14

施行日期:2008-11-14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区、县(市)农业局、林业局、财政局:

根据《杭州市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扶持办法》(杭农产[2007]78号),为落实2009年杭州市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建设任务,培育新型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推进杭州市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带建设。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申报主体。《办法》中规定的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其中以农机合作社、植保(土肥)合作社、农村经纪组织、农业产业协会、经营性服务企业、民间科技服务组织(研究所)等市场化运作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为重点。

2、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在开展茶叶、花卉苗木、水产、畜牧、蔬菜、竹业、水果、干果、蚕桑、中药材、粮油等产业服务中应满足一定的规模要求:每个服务组织服务一个村以上;或服务的产业基地规模中,种植业的茶叶、蚕桑、水果、粮油、苗木、竹业、干果面积在2000亩以上,蔬菜、花卉、中药材在1000亩以上,渔业的虾类、有机鱼类2000亩以上,生态鳖、黑鱼、河蟹等在500亩以上。

二、扶持重点

重点对在农技、农资、农机、信息、农产品流通等方面为提高服务能力而进行的服务设施改善、技术技能培训等投入的扶持。

三、申报程序

由申报主体填写《2009年杭州市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一式二份,向区、县(市)产业主管部门申报,区、县(市)产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申报材料(申报主体、建设内容、服务情况)进行审核汇总,并填写《2009年杭州市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向市级产业主管部门推荐申报。

四、申报要求

各地产业主管部门要将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建设作为推进杭州市优势特色产业带建设的主要内容来抓,精心组织,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把好审核推荐关。重点选择服务能力强、服务规模较大、建设任务明确的项目推荐。

各区、县(市)产业主管部门于2008年12月20日前将《2009年杭州市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书》一式二份、《2009年杭州市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汇总表》一份及其电子文档按产业类别分送市农业局产业信息处、市林业水利局绿化造林处。市农业局和林业水利局将根据上报项目进行筛选,下达2009年度建设项目。

电 话:87024924(农业)、88394802(林业)

E-mail:hzaid@163.com(农业)、

Lqtl19720204@yahoo.com.cn(林业)。

二○○八年十一月十四日

浙江省杭州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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