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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关于公布违规经营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名单的公告

发布部门:交通部(已撤销)

发文字号:第34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4-12-22

施行日期:2004-12-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下列经营者未向交通部申请登记取得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应立即停止在中国境内经营无船承运业务。各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输经营者不得与下列违规经营者订立协议运价,不得接受下列经营者提供的货物或者集装箱。境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签发下列经营者的提单。交通部将对违规经营者依法予以查处。

违规经营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是:

1. 平野对外运输(香港)有限公司

(PINGYE FOREIGN TRANSPORTATION CORPORATION(HK)LIMITED)

2.OPERASIA CONTAINER LINES

3.ADL LOGISTICS CO., LTD.

4.GMX CONTAINER LINES

5.DOLPHIN INTERNATIONAL TRANSPORTATION CO.,LTD.

6.T.V.L. CONTAINER LINE LIMITED

7.PHOENIX INTERNATIONAL FREIGHT SERVICES, LTD.(H.K.)

交通部

二00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交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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