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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2006年村寨道路和庭院硬化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市府办发〔2006〕61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6-12

施行日期:2006-06-12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六盘水市2006年村寨道路和庭院硬化工程实施方案》已经6月7日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六月十二日

六盘水市2006年村寨道路和庭院硬化工程实施方案

结合“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安排部分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施村寨道路和庭院硬化工程,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切实抓好这项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计划任务

2006年,全市在111个“整村推进”扶贫开发重点村实施村寨道路和庭院硬化工程,其中:六枝特区22个村,盘县50个村,水城县34个村,钟山区5个村。

二、主要原则

(一)坚持先易后难原则。在“整村推进”扶贫开发重点村中,每个村选择1至2个农户居住相对集中(一般应在50户左右)、村组干部和农户积极性较高且自愿投工投劳、农户具有一定筹资能力、条件相对较好的自然村实施村寨道路和庭院硬化工程。

(二)坚持村民投入为主原则。财政给予适当补助,村民自筹部分资金并投工投劳。在确定实施村寨道路和庭 院硬化自然村之前,必须召开村民大会进行宣传动员,多数村民愿意的方予安排。

(三)坚持村务公开原则。凡实施村寨道路和庭院硬化的村必须实行村务公开,公开上级补助资金数额或物资数量,以及资金或物资的使用情况。

(四)坚持先规划后实施原则。规划设计要根据自然村寨的实际情况,以方便群众生活为出发点,充分利用旧路资源,完善路网和排水设施,确保工程质量,尽量节约投资。规划设计未经批准,不得实施。

三、资金筹措及使用管理

(一)资金筹措。所需资金实行农户自筹一点,县、乡配套一点,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补助一点的办法解决。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444万元(每个村4万元),其中:六枝特区88万元,盘县200万元,水城县136万元,钟山区20万元。县、特区、区按每个村2万元配套,其中:六枝特区44万元,盘县100万元,水城县68万元,钟山区10万元。有条件的乡、镇应根据财力情况给予一定补助。

(二)资金管理。市、县(特区、区)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解决道路硬化所需水泥、细砂等材料,不足部分由农户自筹。补助资金在县、特区、区扶贫办设立专账管理,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实行县级报账制。所需的主要物资(水泥)实行县级招标采购。对农户实行物资补助,不直接补助现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道路硬化资金。

四、技术标准

(一)设计标准:规划范围内的道路一般按主路宽1.5米、支路宽1米设计。特殊路段要砌堡坎。主路水泥砂浆硬化不低于5厘米,进户路及庭院硬化不低于3厘米。

(二)施工要求:堡坎及镶边所用石头要块大量重,基础稳固,双墙石块口面要平整,并用50号水泥砂浆砌筑。路面用块石垫底,主路块石垫层15厘米,支路及庭院块石垫层10厘米,再用150号水泥砂浆硬化。水泥标号技术参数50号为1:6,100号为1:4.4,150号为1:3.4,200号为1:2.6.

五、组织措施

(一)各县、特区、区要根据计划安排,尽快把任务落实到自然村。县级实施方案报市扶贫办审批。各自然村的规划设计经乡镇政府初审后报县级扶贫办审批。

(二)各县、特区、区和有任务的乡镇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做好实施村寨道路和庭院硬化自然村寨的选择、实施方案的制定、规划设计、工程实施的指导和督查,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的重大事项,确保工程保质保量顺利完成。

(三)各县、特区、区要对涉及乡镇、村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做到统一认识,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质量,严格按要求认真组织施工。

(四)加强后续管护。工程竣工并经县级扶贫办组织验收后,各地要及时召开村民大会,制定村规民约,明确管护责任,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卫生检查,治理柴草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流、乱搭乱建等现象,切实做到村寨整洁。

(五)各县、特区、区要在6月底前完成实施村寨道路和庭院硬化自然村寨的选择,7月份制定县级实施方案和自然村寨规划设计,8月份开始全面展开实施,10月底全面完工,11月份各县、特区、区组织验收,12月份市级进行抽查验收。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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