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宝、天城、五桥移民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区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审定,区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万州区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万州委发[2001]25号),设置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挂区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牌子)。区政府办公室是区政府日常工作的办事机构。
一、职能调整
(一)划入的职能
1、负责经济体制改革的研究工作。
2、负责口岸工作。
(二)转变的职能
加强审核把关、政务督查、跟踪调研和政务值班职能。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区政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二)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组织起草区政府的重要报告及综合性材料。
(三)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和龙宝、天城、五桥移民开发区管委会向区政府请示的问题,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负责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提供反映政府工作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情况,为区政府领导同志把握全局、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服务。
(五)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龙宝、天城、五桥移民开发区管委会对国务院、市政府、区政府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及区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执行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六)负责区政府政务值班和区长公开电话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现场组织处理需要由区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协助处理各部门和龙宝、天城、五桥移民开发区管委会向区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七)研究全区经济体制改革政策,收集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信息;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国有企业年度目标考核。
(八)负责协调本区所辖范围内的口岸工作,协调口岸各单位按各自的职责行使职权。
(九)负责区政府办公室内部的人事管理、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和行政后勤、接待服务以及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十)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规定,管理区无线电管理处、区委区政府信访办、区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上海联络处、广州办事处和重庆办事处、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十一)参与、指导全区医疗制度改革、住房制度改革。
(十二)办理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政府办公室设11个职能科(室):
(一)区政府督查室(副处级)
1、负责国务院、市政府各项方针、政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及区政府重要文件、重要会议决定事项和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办。
2、负责国务院领导、市政府领导和区政府领导重要批示以及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有关事项的督办。
3、负责新闻单位、网络披露的对区政府工作批评、意见、建议办理落实情况的督办;负责区政府为民办实事协调联络、督查工作。
4、负责区长公开电话的受理,负责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督办。
5、负责区政府及区政府各部门、龙宝、天城、五桥移民开发区管委会目标完成情况的督办。
6、完成区政府领导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督查督办事项。
(二)经济体制改革和发展研究室(副处级)
1、围绕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任务,对改革发展中全局性、综合性、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建议意见,为区政府的决策提供全面准确的情况和参谋服务。
2、负责起草区政府的重要报告及综合性文字材料;起草、修改区政府拟出台的有关重要文件。
3、研究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理论和政策,掌握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动态和信息;组织论证全区重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并跟踪反馈实施情况。
4、参与研究制订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国民经济中长期规划;研究对外开放和西部大开发中的重大问题,提出调研建议。
5、把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动态,研究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对区政府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提出调研建议。
6、督查各开发区管委会、区级各部门有关经济体制改革和其他体制改革的规划、方案执行情况,参与指导全区医疗制度、住房制度改革以及其他涉及改革的有关工作。
7、提出区政府年度重点调研课题,组织、协调全区政府系统调研力量和社会力量开展课题研究,开展同有关区市县政府调研部门和体改部门的交流合作。
8、负责区政府及办公室综合性调研刊物的编发工作。
9、完成区政府领导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口岸办公室
1、负责联系、衔接本区所辖范围内的口岸工作;检查督促口岸各单位按各自的职责和规定行使检查、检验、检疫职权。
2、负责检查督促本区口岸的规划建设和技术改造配套工作的组织实施。
3、负责协调口岸各单位(包括外贸运输、船货代理、装卸理货、仓储运转、检查检验检疫、会证鉴定、对外索赔、供应服务等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
4、负责督促口岸各单位对职工进行涉外政策、纪律的宣传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对口岸涉外问题和严重违反纪律的情况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5、完成区政府领导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秘书一科
1、负责衔接区政府领导同志、区政府重要活动。
2、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公文办理和核稿,并确定行文体例。
3、负责承办区政府常务会、全体会议、区长办公会、碰头会议及其他区政府大型会议的准备及会务工作。
4、负责区政府领导及办公室领导的政务服务工作,办理相关方面的文、会、事。
5、完成区政府领导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秘书二科
1、负责区政府重要接待的联系工作。
2、负责政务值班工作,协助处理集访及重大突发事件。
3、负责办理政务来电(电话、电报、电传)、报告和传递重要情况;负责对全区政务值班工作进行检查督促。
4、负责处理群众投诉、群众来信的收阅、交办、督办、回复。
5、完成区政府领导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信息科
1、负责向市政府办公厅和区政府报送信息的工作。
2、负责区级各部门、各移民开发区信息及社会公众信息的收集、筛选、整理,编辑信息刊物,组织全区政务信息的考核。
3、负责全区政务信息网络建设和指导工作及区政府办公室办公自动化规划建设工作。
4、负责区政府办公室计算机软件的开发、管理以及计算机硬件设备的统一管理和维护。
5、负责区政府办公室文印所的管理。
6、完成区政府领导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机要科
1、负责使用和保管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主要领导、区政府办公室主要领导的印章及其他有关印章,按规定开具介绍信。
2、负责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规格文件,龙宝、天城、五桥移民开发区管委会、区级各部门的主送件的收文、登记、编号和分办;负责区政府文件、电报、资料的发文、登记、编号和发送。
3、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保管、鉴定、统计、利用等工作及档案库房的卫生、安全、保密工作。
4、负责区政府文件交换站及院内各单位的邮件、电报、报纸、杂志的签收、分发与投递工作及各单位报刊、杂志的征订、分类和统计工作。
5、完成区政府领导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人事保卫科
1、负责区政府办公室及管理单位干部、工人和离退休人员的人事管理工作;协助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做好办公室内有关干部人事管理工作。
2、负责办公室机关干部、工人的人事档案的整理和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干部、工人的文化技能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承办机关工作人员编制和机构设置工作;负责承办机关工作人员的核资、晋资、晋升、调整和福利工作;负责办理干部工人的考察、考核、调动、交流、任免、下派锻炼工作。
3、负责办理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工作;负责承办本机关干部职工的休假、请假、销假;办理本单位有关人员出国政审工作。
4、负责办公室党组会议、秘书长主任办公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区政府办公室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工作。
5、负责机关院和四方院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群众性上访的有关接待联络工作。
6、联系驻地公安机关派出所管理机关集体户口工作。
7、负责联系信访办,区政府驻渝、驻穗办事处,驻京、驻沪联络处,无委处,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直属机关幼儿园的有关工作。负责联系、协调政府办口其他有关工作。
8、负责完成区政府领导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离退休人员工作科
1、负责区政府办公室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2、组织区政府办公室机关离退休人员参加区委、区政府召开的重要会议及政治学习。
3、组织区政府办公室机关离退休人员除学习以外的其他活动。
4、做好区政府办公室机关离退休人员的医疗保健服务工作及其他日常服务工作。
5、完成区政府领导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行政财务科
1、负责政府机关办公用房的安排、调整、维修,协助办公室领导做好机关职工住房的分配工作。
2、负责机关小型基建项目的计划审定、组织施工。
3、负责机关水、电、气的管理维修和政府大院区域内的环境卫生绿化工作。
4、负责区政府办公室的资产、资金的管理和服务及其管理单位行政经费和其他资金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5、严格按财务制度报销各种费用,协助办公室领导做好各项资金开支的审核和把关工作。
6、完成区政府领导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车管科
1、负责管理、调度区政府办公室各种车辆,保证区政府领导、办公室领导工作用车及离休老干部用车。
2、定期组织驾驶人员安全学习和车辆安全检查,全面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3、负责办理车辆的年审、换证工作,参与有关交通事故的鉴定和处理。
4、负责建立和管理办公室车辆及驾驶人员的技术档案。
5、完成区政府领导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区政府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数46名(含纪检组长1名),单列管理的行政编制11名。其中,区政府秘书长1名(兼办公室主任),副秘书长2名,副主任4名;经济体制改革和发展研究室、督查室主任各1名;正副科长职数20名(含经济体制改革和发展研究室、督查室副职)。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15名。
天津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