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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经委、南京供电公司《2003年南京市电力迎峰度夏错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宁政办发[2003]35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3-03-27

施行日期:2003-03-27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今年以来,随着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社会用电量继续保持较快增长速度。从电力资源平衡情况看,我市将面临夏季用电高峰期间较大的电力缺口,日前由于苏南地区电网平衡困难,我市已出现限电情况。为了避免被动地拉闸限电,保持正常的供用电秩序和良好投资环境,保证全市经济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需要,保障电网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在省经贸委统一部署下,市经委与南京供电公司共同编制了2003年南京市迎峰度夏错峰管理实施方案。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2003年南京市电力迎峰度夏错峰实施方案
(市经委、南京供电公司 2003年3月)

一、组织领导

2003年南京市电力迎峰度夏错峰方案实施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接受省经贸委、省电网调度部门的协调指导,由市经委、南京供电公司具体组织实施。各区(县)计经局配合辖区供电公司负责方案落实工作。

二、方案概述

总体方案包括高耗能设备夏季检修预安排、企业轮休日错峰预安排、“可中断负荷”预安排、负荷管理系统紧急控制限电、电网安全控制限电等五项具体错峰方案,可有序控限负荷20-48万千瓦。

方案一:高耗能设备夏季检修预案平均每天可错峰1.5万千瓦左右。

方案二:企业轮休错峰预案,打破企业集中在周末休息的惯例,按区域划分,企业轮流休息,达到周均衡用电,全市周一到周五每天的错峰负荷分别为5万千瓦、6万千瓦、6万千瓦、8万千瓦、5.6万千瓦,实施时间6月1日?8月31日。

方案三:“可中断负荷”预案,涉及我市三家钢铁企业(南钢、梅山冶金公司、华新瑞公司),可中断负荷2.5-12万千瓦,实施时间2003年用电高峰期间。该方案已经省经贸委批准实施,由省电网调度部门统一执行。

方案四:负荷管理系统紧急控制限电方案,分为八套子方案各对应6万千瓦?48万千瓦等不同的限电需求,其中包含水泥、铁矿、机械等耗能大户避峰让电的“可转移负荷”。避免大面积限电,并充分利用电力负荷管理系统的功能,实现“限电不拉路”的目的,确保重要客户和居民用电,保持社会稳定。

5、错峰方案五:电网安全控制限电序位方案,这是在电网严重不稳定情况下,分别对部分冶金、建材企业、县郊的部分线路和部分变电所主变的变二侧、变三侧采取有序拉路的方式来保证电网的安全。共有四套子方案,合计可拉限电36.8万千瓦。

三、实施要求

1、市经委、区(县)计经局会同供电公司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通过与方案实施企业进行座谈、对话、走访、协商、取得企业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2、按照省经贸委统一要求,市经委组织供电公司制订规范的方案实施流程,将各项方案的启动、调度、通讯、协调、操作、记录、恢复等程序书面通知到每户方案实施企业。

3、在实施电网安全控制限电序位方案前,电网调度和负控中心要加强衔接配合,必须要先将负控已跳四轮开关全部恢复供电后方可实施,以防止重要双电源客户失电而导致人身伤亡和设备损坏。

4、各项错峰方案实施企业要把此项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分工一名领导具体负责,明确责任人、执行人,在用电高峰期间及时汇报方案执行情况,确保与供电公司负控中心的通讯畅通。

5、供电公司要加强与上级电网的联系,及时准确掌握电网信息。加强调度纪律,重大情况及时汇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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