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共收录 303235 条法规今日更新 50 条法规

您的当前位置: 找法网 > 法规库 > 正文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工业经济促进局等部门关于加快城市居民用电“一户一表”改造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石政办发(2004)84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4-08-13

施行日期:2004-08-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长安、桥东、桥西、新华、裕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工业经济促进局、石家庄电业局《关于加快城市居民用电“一户一表”改造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八月十三日

关于加快城市居民用电“一户一表”改造的实施意见

石家庄市工业经济促进局

石家庄电业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城乡电网改造工作的重大战略部署和市委七届五次全会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翻两番、三步走”的目标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关于加快城市居民用电“一户一表”改造的实施意见。

一、城市居民用电实施“一户一表”改造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近几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市用电量每年以两位百分数的速度上升。特别是随着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空调、电热水器、电炊等大容量家用电器开始大量进入家庭,使家庭用电出现“井喷”现象。据统计,仅2000-2003年,我市城市居民的用电负荷由6?61万千瓦猛增到79?8万千瓦,增长12?07倍。而沿用多年的“多户一表”用电方式,由于年久失修,导线截面小,每户容量小(不到1千瓦),造成线路严重老化,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行状态,已远远不能满足居民的用电需求。尤其是夏季和冬季用电高峰季节,各类故障不断,火灾频发,供电质量下降,不仅严重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而且有可能引发大的安全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国家电力公司要求在进行城乡电网改造的同时,城乡供配电系统要实施“一户一表”改造,整个工程2-3年完成。目前,北京、天津、上海、深圳、成都等许多大城市已基本完成。而我市除农村住户在农网改造后已全部实现“一户一表”外,城市居民用电改造则处于相对滞后状态。全市需要改造的城市居民近40万户,仅改造完成8.2万户。因此,各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站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树立全局观念,淡化部门利益,减少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千方百计做好城市居民用电“一户一表”改造工作。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快“一户一表”改造进度今年市区内新华区、长安区、桥东区、桥西区、裕华区范围内的10.83万户居民都要进行“一户一表”改造(具体目标和时间要求见附件1)。由于“一户一表”改造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牵涉部门多,市政府专门成立了城市居民用电“一户一表”改造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一户一表”改造的日常管理工作(成员名单见附件2)。各区人民政府及其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具体负责和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一户一表”改造工作。各级城市居民用电“一户一表”改造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市级城市居民用电“一户一表”改造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安排部署全市“一户一表”改造工作,检查、督导和考核各区“一户一表”改造工作,协调解决“一户一表”改造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区级及办事处城市居民用电“一户一表”改造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一户一表”改造的组织协调工作。各有关办事处、居委会根据辖区内需要改造居民小区的批次和时间要求(届时由当地供电局提供详细改造方案),组织居民提前做好填表、交费等工作,协调解决“一户一表”改造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三)石家庄电业局职责:负责将各居民小区“一户一表”改造的具体方案,提交给当地办事处城市居民用电“一户一表”改造领导小组,该小组将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居委会,再由居委会统一组织各居民住户到当地供电局办理有关改造手续,并按省市物价局的规定每户收取250元的改造费用(对贫困居民不再收取改造费用,具体认定办法见附件3)。当地供电局在收齐各项手续及改造费用后,于7日内组织施工。

(四)各有关部门职责: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包括各区所属机构)在办理规划审批、破路、埋杆等相关手续时,要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间,一般手续审批不超过7个工作日;市园林局(包括所属机构)、民心河管理处要准许修剪和适当砍伐影响“一户一表”改造的树木,缩短办理相关手续的时间,一般手续审批不超过7个工作日;市房产管理局要组织相关物业公司对“一户一表”改造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市广电局要协助供电局尽快恢复有线电视信号放大器的供电工作;市公安局负责“一户一表”改造中的治安工作,对于无理取闹、蓄意阻挠,甚至破坏“一户一表”改造工作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严厉惩处;市民政局负责协调贫困居民资格认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市财政局负责审核和抵扣贫困居民“一户一表”改造专项资金补贴工作;市物价局负责“一户一表”改造收费的监督工作。

(五)在实施“一户一表”改造过程中,各部门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当地办事处城市居民用电“一户一表”改造领导小组反映。涉及复杂或重大问题,仅靠本级组织无法解决时,要向区级或市级城市居民用电“一户一表”改造领导小组汇报,尽快解决有关事宜。

三、强化督导,严格考核,确保完成全年“一户一表”改造任务市城市居民用电“一户一表”改造领导小组将定期检查验收各区进度情况,对未按目标进度完成,且无正当理由的,要追究有关部门的责任。各区政府城市居民用电“一户一表”改造领导小组也要对所属办事处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及时解决改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市城市居民用电“一户一表”改造领导小组年底前将对各区目标完成情况及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情况进行验收和总结,同时召开全市“一户一表”改造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对在“一户一表”改造工作中措施得力,表现突出,如期完成改造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并适当给予物质奖励。对未完成“一户一表”改造任务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免责声明: 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