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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将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4×135MW煤矸石热电厂补充列入省“十一五”电力发展规划的请示

发布部门: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并发改能源字[2006]119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5-08

施行日期:2006-05-08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省发改委:?

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是一个以煤炭加工综合利用的示范企业,公司经过20余年的发展,目前已形成“煤?焦?气?化”、“原煤?矸石?热电?冶金?建材”两个产业链,为使煤炭资源充分利用,达到物尽其用、节约资源、改善环境、增加效益,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拟建4×135MW直接空冷抽汽式发电机组,配置5×450T/h循环硫化床锅炉。?

项目建成后不仅每年可消化当地煤矸石和中煤250万吨,还可为公司200万吨轧钢厂提供120万吨蒸汽。所发电量主要用于公司钢铁企业炼钢轧钢,余量上网供电。该项目厂址拟定在太原市清徐县西高白村南。目前项目就燃料供应、取水、厂址、土地、环保等事宜同有关部门达成意向,为顺利开展一下阶段的工作,恳请省将该项目补充列入“十一五”电力工业发展规划中。?

二OO六年五月八日

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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