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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安全管理司关于批准换发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操纵人员执照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国核安发[2006]78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6-09

施行日期:2006-06-09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国防科工委办公厅,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国防科工委办公厅《关于研究堆操纵人员换发执照的函》(委办二司〔2006〕19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HAF001)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局审查了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反应堆操纵人员执照申请文件,认为徐凤霞等17人具备重水研究堆操纵员资格、曹扬等10人具备重水研究堆高级操纵员资格,现批准换发执照。

批准换发执照的操纵人员名单、执照号码和有效期附后。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安全管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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