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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防洪保安基础设施建设的决定

发布部门:安徽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皖发[2000]12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章

公布日期:2000-05-24

施行日期:2000-05-24

时效性: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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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水利建设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加快我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防洪抗灾能力,着力解决我省水患问题,现就进一步加快我省防洪保安基础设施建设作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加强防洪保安基础设施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水利是农业的命脉,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也是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建国以来,我省水利建设成效显著,但是,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制约,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还远远不能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特别是洪水威胁仍是全省人民的心腹之患。目前,淮河、长江重要堤防还不能安全防御类似1954年那样的大洪水,其重要支流及巢湖的防洪标准更低;全省大中城市防洪问题日益突出,重点城镇防洪能力相当薄弱,以致每年汛期,都要用相当长的时间,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开展防汛抗洪抢险救灾斗争,给我省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造成严重影响。水患不根除,安徽无宁日。防洪保全是全省人民的强烈愿望,也是我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发展、保持稳定的迫切需要。当前,国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为我省加快防洪保安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各级党委、政府务必增强水患意识、机遇意志,强化群众观念、全局观念,统一思想,精心安排,集中力量,切实把防洪保安基础设施建设这件大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近期防洪保安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从我省的实际出发,近期防洪保安基础设施建设,必须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除害与兴利相结合,妥善处理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重点与一般的关系,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增加投入,千方百计加快建设步伐。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使长江、淮河干流重要堤防能够安全防御类似1954年那样的大洪水;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建成后,淮河淮北大堤和沿淮城市圈堤的防洪能力达到百年一遇;淮河行蓄洪区实现及时有效的运用,并减少进洪机率;巢湖及长江、淮河主要支流的重要堤防基本达到2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重点防洪城市防洪标准达到百年一遇,其他地级市或地区所在地城市基本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基本完成大型及重点中型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实现安全正常运行。再经过较长一段时间的努力,基本建设起防洪保安体系,保证全省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三、近期防洪保安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任务(一)工程措施。抓住机遇,突出重点,统筹安排,分步实施,近几年集中力量建设一批事关全省防洪大局、减灾效果显著的防洪保安工程。

努力加快长江、淮河干流治理。完成长江、淮河干流重要堤防的除险加固,实现干流重要堤防的全面达标;完成长江、淮河干流重点河段的治理,扩大河道排洪能力;完成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加快行蓄洪区建设,保证行蓄洪区及时有效运用,减少运用机率。

认真抓好长江、淮河重要支流及新安江治理。建设、改造、加固巢湖、水阳江、青弋江、滁河以及奎濉河、颍河(含泉河)、涡河等重要支流的防洪关键性建筑物和重要堤防工程;加强新安江治理。

切实抓紧水库建设与除险加固。完成港口湾、大房郢水库建设;力争开工建设白莲崖水库;实施龙河口等重点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保证大中型水库的正常运用。

积极开展重要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完成合肥、芜湖、安庆、淮南、蚌埠、阜阳等重点防洪城市的防洪工程建设任务,加强马鞍山、铜陵、黄山、宿州、六安、巢湖、滁州、淮北、宣州、贵池、亳州等城市的防洪工程建设。

(二)非工程措施。广泛开展封山植树、退垦还林、退耕还湖,搞好水土保持,防治水土流失;加强江河湖库的疏浚清淤工作,恢复和提高蓄泄洪水能力;积极开发利用高新技术,提高气象预报、水文测报、防汛通信和调度决策水平。

(三)大幅度增加防洪保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积极争取中央加大对我省水利建设的投入,特别是重大防洪工程,要力争进入国家建设计划,以保证稳定的投资渠道。同时,立足于自力更生,建立和完善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筹集水利建设资金的机制,按照事权划分、工程性质和受益范围,实行分级负责制。近期内,省政府每年通过省财政、水利建设基金以及支持金融机构向水利设施贷款等多种渠道筹措一定数额的省级防洪保安重大工程建设资金。各地也要采取类似的办法,千方百计筹措和增加水利投入,确保地方配套资金落实到位,并做到专款专用。鼓励采用独资、合资、合作、BOT、发行地方水利债券和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的优惠贷款等多种方式,建设防洪保安基础设施项目。利用外资项目的国内配套资金优先予以保证。对外商和民间直接投资的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各级政府要实行优惠政策。防洪工程保护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要依法履行修建防洪基础设施的义务。国家和省级水利建设资金要优先安排防洪保安最紧迫、最急需以及所在市地积极性高、自筹资金落实的项目。防洪保安基础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费用,应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建立健全水利建设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制,对预算、拨付、使用等每一个环节,都要明确职责,分级负责,严格把关,厉行节约。对挤占、挪用、滞留水利建设资金的行为,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抓紧抓好防洪保安基础设施建设的前期工作和工程质量管理。要加快前期工作进度。省发展计划委、省水利厅牵头,组织各地各有关部门尽快认真编制好流域综合规划、水利建设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开放勘测设计市场,加快勘测设计步伐,提高勘测设计质量。加快设计文件的审批和转报速度,不得延误工程建设时机。实行严格的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坚决杜绝边勘测、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强化工程质量管理,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广泛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提高建设的科技水平。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防洪法律法规,加大水利执法力度,强化岸线和河道管理,严禁在长江、淮河非法采砂,严禁破坏或侵占防洪设施和防洪河道,依法严肃查处各类危害防洪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统筹安排抗旱排涝等水利工程建设。在突出抓好防洪保安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要因地制宜,全面规划,统筹安排好其他水利工程建设。加快沿淮淮北、沿江圩区的排涝设施建设,使排涝标准从目前不到3??5年一遇提高到7??10年一遇;加快淮北地区灌溉的恢复和发展,搞好淠史杭、花凉亭、驷马山等大型灌区的续建配套,大力推广节水灌溉技术;继续做好“引江济淮”工程的论证等前期准备工作,逐步解决淮北、江淮丘陵地区的干旱缺水问题;广泛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搞好山区水土保持,发展小水电;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满足城乡人民生产生活用水需要。

四、进一步加强对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领导以防洪保安为重点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和严格的目标责任制。要把防洪保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通盘考虑,适度超前安排。认真组织编制和审查报批建设规划、计划,积极筹措资金,认真组织实施。对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研究、协调解决,为水利建设施工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水利行业管理,认真担负起防洪保安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重任。各有关部门要主动配合,密切协作,大力支持以防洪保安为重点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搞好服务工作。建立工程质量行政领导、项目法人、参建单位领导终身负责制以及规划、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竣工等各个环节的岗位责任制。凡出现工程项目质量问题,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全省上下要牢固树立治水一盘棋的思想,同心协力,艰苦奋斗,努力加快我省防洪保安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全面提高防灾抗灾能力,为实现我省跨世纪发展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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