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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州市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兰政发[2003]13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3-03-06

施行日期:2003-03-06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中央、省属在兰各单位,驻兰部队:

现将《兰州市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抓好落实,确保全市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三年三月六日

兰州市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上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全市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土地管理方面的法规政策,并结合兰州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治理整顿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治理整顿的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系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管理、规范土地市场的重要指示和土地管理法规、政策及重要制度,集中开展依法行政教育,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差距,全面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切实制定有效的措施,提高队伍素质,增强法制观念,落实制度建设,纠正管理松驰、执法不力等错误做法,清理违规设立的各类园区,查处各种名目的非法占用、转让土地行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治理整顿的原则:上下联动,自查为主;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重在整改;实事求是,区别对待;规范行为,依法行政;立足现在,着眼长远。

(一)上下联动,自查为主。这次治理整顿工作实行上下联动,自查为主。

治理整顿的基础是市、县(区)两级的自查自纠,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应当加强对下级部门治理整顿工作的督查、指导。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要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土地管理和土地交易、使用情况,特别是各类园区用地、非法圈占集体土地、违法违规交易、管理松弛等四个方面重点进行自查自纠。在治理整顿中进行依法行政教育,重点是领导机关和管理机关;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是制度不落实、管理不到位问题;查处非法占地、非法入市,重点是查处违规设立园区,擅自协议圈占集体土地和擅自利用集体土地、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性房地产开发行为。对未依法批准用地就开工建设,骗取经济适用房用地指标搞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的,利用手中权力倒卖土地的等要严肃查处。

(三)标本兼治,重在整改。把加大治理整顿力度与着力治本紧密结合起来,始终坚持一手抓集中整治,一手抓制度和法制建设。既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有计划地开展专项治理,查处扰乱土地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又要加强法制和制度建设,针对土地市场秩序中存在的问题,要立足于从管理上查找原因,举一反三,制定整改措施。对尚未建立管理制度的,要限期建立;对制度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的,要研究落实措施;对来自外部不适当干预的,要通过法制宣传、建立公开透明的办事程序和集体决策制度,提高抵制不适当干预的能力。要努力探索出一套规范管理土地市场的行之有效的办法和制度。

(四)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对治理整顿中发现的问题,必须主动纠正,对不主动自查自纠,通过上级抽查或群众举报发现的问题,依法从严处理。对治理整顿中发现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地分析原因,处理上要分清情况,区别对待。属于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前发生的历史遗留问题,要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抓紧处理;属于工作中的问题,凡是进行过自查自纠的,以后不再作为问题提出;属于违法的问题,只要是主动自查自纠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理。对仍然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执法犯法,为不法分子大开方便之门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规范行为,依法行政。要将本次治理整顿工作与改善投资环境活动紧密地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要与各类生产经营活动和中介机构彻底脱钩,做到政企分开,要积极推行“窗口”办文制度,实行办事程序、办事结果、收费标准公开的“阳光工程”,要建立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权责一致的责任追究制度,坚决纠正揽权推责的做法。对在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中工作不力、失职渎职,违法违规行为得不到治理,土地市场秩序混乱状况得不到扭转的领导干部和责任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六)立足现在,着眼长远。开展这次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要立足现在,着眼长远,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土地交易行为,逐步建立土地有形市场,力争把土地收购储备制度落到实处,为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治理整顿的范围、主要内容及重点区域

治理整顿的范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土地管理和土地交易使用情况。凡未经处理和尚未终止的非法占地、非法入市行为,不以上述时间为限,均纳入治理整顿范围。

治理整顿的主要内容:

(一)各类园区用地。主要是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设立的各种名目的园区(城、村)及园区用地中存在的非法占地、越权批地、违法供地等问题。

(二)非法圈占集体土地。主要是单位和个人擅自与乡、村、组签订“征地”、占地协议而圈占土地问题。

(三)违法违规交易。主要是违反《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供地和擅自利用划拨土地、集体土地进行经营性房地产开发问题。

(四)管理松驰。主要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执法犯法,为不法分子大开方便之门;财务管理上违反财经纪律,特别是违反国家“收支两条线”政策规定,以及中介机构未按规定与行政机关脱钩问题。

治理整顿的重点区域:

(一)近郊四区,三县及红古区政府所在地。

(二)城(镇)乡结合部、公路两旁和各类园(城、村)区的建设用地。

(三)城市(镇)中划拨土地使用权非法转让、出租、抵债或进行经营性房地产开发建设等隐形土地交易。

(四)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工业园区等范围内的经营性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

三、工作方法和步骤

治理整顿的方法:治理整顿工作采取市政府统一领导、重点抽查和县(区)政府自查自纠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同时建立公开举报制度。

举报电话为:8463726

治理整顿的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底-3月10日)

各县(区)要根据全国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制定本县(区)的治理整顿工作方案,广泛宣传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各县(区)治理整顿工作方案要于3月15日以前报全市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学习和自查阶段(3月11日-4月10日)

各县(区)要认真学习全国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市有关领导讲话的内容,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切实提高对治理整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有关会议精神。学习有关土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并着重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确立的规划用地、用途管制、保护耕地和违法查处等几项重要原则和制度;学习土地市场管理的六项基本制度(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制度、城市建设用地集中统一供应制度、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制度、基准地价定期更新制度、土地登记资料可查询制度、集体决策制度),熟悉和掌握这些基本原则和制度,并逐一进行对照检查,梳理、分析这些法规、政策和制度在本县(区)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查找差距、分析原因。理清治理整顿的思路,增强开展治理整顿工作的自觉性。逐一对本地区落实这些基本原则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围绕治理整顿的范围、主要内容和重点区域对土地供应、土地交易、园(城、村)区用地、非法圈占集体土地等逐一进行清理。对落实不到位的制度、违法批地、违规供地、违法用地等情况要逐一进行登记。在自查中要对照本方案查找差距,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为自纠和整改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处理和整改阶段(4月11日-6月10日)

在摸清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查摆问题并进行处理,同时要制定整改措施,做到边整边改。对治理整顿中发现的问题,该清理的要坚决清理,该纠正的要主动纠正,该立案查处的要立案查处,该曝光的要公开曝光。

市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力量对县(区)治理整顿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全市要选择一批大案要案进行查处,公开曝光。对治理整顿中发现的问题,当地已经依法处理的,市政府可以不再处理;当地不主动依法处理的,市政府要组织力量进行查处并曝光。

各地要按照市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统计表格中有关内容进行认真核查和填写。各地自查自纠情况要及时报市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汇总、分析及上报工作。

(四)验收和总结阶段(6月11日-7月31日)

这次治理整顿的基本目标是:通过治理整顿,使严重扰乱土地市场秩序的非法占地、非法转让行为得到查处,违规设立的各类园区得到清理,土地执法中的错误做法得到纠正。各县(区)要以此为标准对本地的治理整顿工作进行总结。并于7月10日以前向市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治理整顿情况总结和各项统计表。治理整顿报告除总结自查自纠总体情况外,重点要汇总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属于内部原因的,采取了哪些具体整改措施;属于外部原因的,要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市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力量对县(区)的治理整顿工作进行抽查验收。 抽查验收数量不低于县(区)自查总数的10%。

四、保证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是顺利开展此项工作的前提。

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县(区)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市政府决定这项工作实行县(区)长负责制,列入今年各县(区)工作目标责任制中,要认真进行考核。县(区)土地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负起责任,计划、经贸、财政、审计、监察、建设、法制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协调一致、相互配合、通力合作。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兰州市治理整顿土地市场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治理整顿工作进行协调、督促、检查、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国土资源局,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安排。

市治理整顿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张志银市政府市长?副组长:马琦明市政府副市长?成员:殷吉平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局长张天明市建委副主任赵福元市经委主任潘恩市审计局局长葛延年市监察局局长杨广增市房产局局长俞敬东市商委主任辛坚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魏国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贺有利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孙敏毓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滕兴科城关区区长毛仁七里河区区长张淑菊安宁区区长李虎林西固区区长陈亲恭红古区区长李彦龙永登县县长胥波皋兰县县长丁祖全榆中县县长办公室主任:贺有利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副主任:孙敏毓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李宗海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处长

(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注重实效是开展好此项工作的关键。

各县(区)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成立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拿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要抽调一批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工作人员参加治理整顿工作。治理整顿工作采取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办法,切实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确保治理整顿工作顺利进行。治理整顿工作应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切忌走过场。

(三)明确分工、各司其职是开展好此项工作的有力保障。

为了保证开展此项工作的质量,防止走过场,市县(区)应做到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市治理整顿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处理治理整顿日常工作,各县(区)政府应根据本县(区)情况,严格按照《兰州市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方法和要求,对自己辖区内,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土地管理和土地交易、使用情况,特别是各类园区用地,非法圈占集体土地、违法违规交易、管理松弛等四个方面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将治理整顿工作进展和遇到的问题,及时向市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应加强对县(区)治理整顿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及时向市治理整顿领导小组和省国土资源厅汇报有关治理整顿的工作情况,确保治理整顿工作质量。

兰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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