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共收录 303233 条法规今日更新 50 条法规

您的当前位置: 找法网 > 法规库 > 正文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的意见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芜政办[2004]34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4-08-31

施行日期:2004-08-31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皖政办[2004]39号)精神,认真解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资源约束和环境压力问题,推进我市能源、原材料、水、土地等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现根据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一、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资源意识和节约意识组织开展资源节约活动、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选择,也是加快推进“生态芜湖”建设的重要内容。我市正处于一个十分重要的发展时期。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对资源的需求进一步增加。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国家有关资源节约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使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引导全社会正确认识国情市情,增强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倡导节俭文明的生活方式,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社会风尚,扎扎实实推进资源节约工作。

二、加强资源节约活动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资源节约责任制 切实加强对资源节约活动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分管领导同志要着力抓好本地资源节约工作。市计委、经贸委、国土资源局、科技局、财政局、建委、人事局、统计局、环保局、广电局等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协调,合理分工。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协调、指导和推动资源节约工作的深入开展。

组织开展资源节约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电力、钢铁、化工、造纸等高耗能高耗水企业及宾馆、商厦、写字楼等公共设施的节能节水情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列节能篇(章)和水资源论证的规定执行情况,已批土地项目建设情况。完善能源、水、原材料使用的计量、记录、报告、奖惩制度,建立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水耗统计指标。建立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发布国内外各类能耗、水耗、先进技术和管理信息。各级、各部门要在资源节约活动中发挥表率作用,带头节约资源,并将资源节约活动纳入日常管理和工作考核之中。

三、组织编制规划,加强宏观指导充分发挥规划对实现经济目标、弥补市场不足、有效配置公共资源的重要作用。一是抓紧编制“生态芜湖”建设规划。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市环保局等部门要以发展为主线,以项目为支撑,高质量的完成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二是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调整和管理,明确土地利用的目标和方向,从宏观上控制和调整土地结构;加快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合理开发利用我市的矿产资源。三是在组织编制“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各类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城市规划时,要按照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走资源消耗少、经济效益好的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把节约资源,降低消耗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通过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促进资源利用效率的提高。

四、加强土地管理,合理利用矿产资源科学编制下达全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严格控制建设用地的总量。大力盘活存量土地,对一些暂时无项目或近期难以开工建设的项目用地进行调剂使用。保证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用地和开发区(园区)以及江河治理、移民建镇等工程项目用地。严格审查新上项目用地,严禁不符合我市产业政策以及高能耗高污染项目,控制用地数量较大、投资强度较低的项目,推动土地集约利用。认真做好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工作,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开展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的整顿,减少小矿山的企业数量。扩大“三率”考核的矿山范围,将目前考核的国有企业扩大到小型的地下开采的金属矿山。进一步做好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工作,切实保护土地资源。做好黄沙资源的合理有序开采。

五、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推动资源节约工作全面开展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扩大服务业开放领域,积极鼓励和支持非国有经济发展服务业。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鼓励发展各类规范化的社区服务专业公司。培育小城镇特色经济,大力发展农村服务业。积极培育服务业新的经济增长点,大力发展特色旅游业、现代物流业。推进文化、体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市场化。

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不断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加快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高资源节约的整体技术水平。支持一批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加快技术创新,推进资源节约技术进步。通过参加现场会、展览会、技术交流等方式,积极引进并推广使用成熟的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及新型墙体材料等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开展创建清洁生产先进企业活动。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免责声明: 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