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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长江岸线清理整顿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芜政办(2004)38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4-09-21

施行日期:2004-09-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芜湖市长江岸线清理整顿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00四年九月二十一日芜湖市长江岸线清理整顿实施意见长江岸线是我市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为保护好、利用好这一重要资源,坚持“深水深用、浅水浅用、合理开发”的原则,根据市长江岸线及陆域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对芜湖市长江岸线及陆域进行清理整顿,设立整顿办公室(设在港航管理局)。自2004年9月中旬至10月下旬,力争在一个月左右完成对长江全市岸线及陆域利用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清理整顿意见,报市政府审定。

一、清理整顿工作内容第一阶段宣传阶段。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宣传,发布公告等形式,宣传此次长江岸线及陆域清理整顿的必要性、意义和目的,使长江岸线使用者支持和服从长江岸线清理整顿工作。

第二阶段调查阶段。芜湖市政府整顿办向所有长江岸线及陆域使用单位、组织或个人发调查表,由被调查者按调查表的内容和要求进行填写,并附上相应的批准文件复印件或说明,在规定时间内报送长江岸线清理整顿办公室。

第三阶段分析整理阶段。提出清理整顿意见,报市政府审定。

本阶段是对岸线及陆域使用单位、组织或个人的调查表进行分析整理,按下列情况进行分类:

1类:码头及岸线陆域使用符合相关的城市、国土及港口规划要求和相关安全要求,有合法岸线及陆域利用批准文件。

2类:码头及岸线陆域使用符合相关的城市、国土及港口规划要求和相关安全要求,没有合法岸线及陆域利用批准文件。

3类:码头及岸线陆域使用符合相关的城市、国土及港口规划要求,但不符合相关安全等要求,没有合法岸线及陆域利用批准文件。

4类:码头及岸线陆域使用不符合相关的城市、国土及港口规划要求和相关安全等要求,没有合法岸线及陆域利用批准文件。

按上述标准进行甄别后,进行分类,提出清理整顿意见,报市政府审定。

第四阶段按市政府批准的清理整顿办法进行清理整顿。

二、清理整顿工作时间安排及方法9月10日-15日为宣传阶段:

9月中旬至9月底为调查阶段;各岸线及陆域使用单位、组织及个人,在规定时间前认真如实填好调查表格及说明,交到清理整顿办公室。

10月上旬为分析整理阶段;由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对各单位、组织及个人交来的调查表格及说明进行分析整理,并到现场进行逐一检查核实,由各小组成员做出检查意见。

10月下旬,提出清理整顿意见,报市政府审定后进行整顿,整顿后组织检查验收,该保留的保留,该清除的清除。

三、加强清理整顿工作领导清理整顿工作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朱殿栋同志负责,有关单位和县、区参加,办公室设在市港航管理局。

附:1.芜湖市辖区长江岸级及陆域使用企业状况调查表(一)(略)

2.芜湖市辖区岸线使用及码头建设调查表(二)(略)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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