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海洋与渔业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漳浦力通滚装码头有限公司海域使用申请的请示》(闽海渔[2005]180号)文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同意漳浦力通滚装码头有限公司使用漳浦县古雷半岛古雷镇汕尾村西北侧1.83公顷海域,用于填海建设漳浦古雷5000吨级综合码头工程。请严格按有关规定,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00五年四月三十日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布部门: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闽政文(2005)154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章
公布日期:2005-04-30
施行日期:2005-04-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省海洋与渔业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漳浦力通滚装码头有限公司海域使用申请的请示》(闽海渔[2005]180号)文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同意漳浦力通滚装码头有限公司使用漳浦县古雷半岛古雷镇汕尾村西北侧1.83公顷海域,用于填海建设漳浦古雷5000吨级综合码头工程。请严格按有关规定,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00五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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