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委,各区、县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各总公司,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
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北京市市级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脱钩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0年9月13日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京办发[2000]年51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0-09-13
施行日期:2000-09-13
时效性:已失效
各区、县委,各区、县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各总公司,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
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北京市市级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脱钩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0年9月13日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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