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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林业局实施碧水蓝天青山绿地工程建设意见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5-10

施行日期:2006-05-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洛阳市林业局实施碧水蓝天青山绿地工程建设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00六年五月十日

洛阳市林业局实施碧水蓝天青山绿地工程建设意见

为切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碧水蓝天青山绿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稳步推进青山工程建设,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绿色洛阳为目标,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开展荒山绿化、通道绿化、村镇绿化、农田林网等生态工程建设,充分发挥林业保持水土、涵养水源、防风抗灾、净化和美化环境的作用,全面构建“点、线、面、网”相结合的绿色生态体系,进一步促进生态环境与人类社会的和谐发展,为打造“中西部最佳人居城市”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目标任务

到2008年全市宜林荒山基本绿化,森林覆盖率达到32%以上,环境质量稳定。主要任务是:

1.实施荒山荒地绿化50万亩,封山育林50万亩;

2.在现有通道绿化的基础上建成1000公里绿色景观大道;

3.在现有村庄绿化的基础上建设1000个村庄绿化示范村;

4.新建2万亩城市生态防护林带;

5.新建和完善100万亩城镇生态防护林;

6.新建和完善100万亩农村农田林网;

7.积极推进城中村、企业和社区搞好绿地。

三、建设内容

(一)荒山绿化工程

荒山绿化工程建设要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在立地条件相对较好的荒山、荒滩、荒地、荒沟等“四荒”地,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积极推动林业机制创新,大力开展“四荒”拍卖承包,广泛吸收社会资金用于造林绿化;对生态脆弱、治理难度大的区域,采取专业队造林方式实施工程造林,工程造林必须采用植苗造林,工程造林区主要分布在小浪底水库、陆浑水库、故县水库周围,伊河、洛河、汝河两岸,少洛高速、连霍高速、二广高速、西南环城高速、洛栾快速通道、310国道、311国道、207国道、南闫路、安虎线、八官线等主要公路沿线。全市2006年完成荒山绿化20万亩,其中工程造林10万亩,吸引社会资金和群众造林10万亩;2007年完成荒山绿化20万亩,其中工程造林10万亩,吸引社会资金和群众造林10万亩;2008年完成荒山绿化10万亩,以工程造林为主。荒山绿化主要采用侧柏、刺槐、苦楝、椿树、板栗、柿树等耐干旱瘠薄的乡土树种,荒滩荒地绿化主要栽植杨树、柳树和经济林树种。

结合国家实施的天然林保护工程,在8县1市的深山区实施封山育林50万亩。2006年完成20万亩,2007年完成20万亩,2008年完成10万亩。封山育林区要全面实施封山管护制度,落实护林人员、护林区域和护林责任,在进山路口等关键地段建设护林房,在路边设立必要的机械围栏,禁止人为破坏。

(二)通道绿化美化工程

对连霍高速、少洛高速、二广高速、洛栾快速通道、310国道、311国道、207国道、安虎线等1000公里重点路段,在巩固原有绿化的基础上,增加常绿树种和花灌木,结合自然地形,参照新峪公路模式实施绿化美化,提高绿化通道的品位和档次,使公路绿化、美化、香化相结合。其中2006年绿化通道400公里,2007年绿化通道300公里,2008年绿化通道300公里。

(三)绿色新农村建设工程

在全市已实施绿化的2998个行政村中,按照区域分布选择1000个经济基础和绿化基础较好的村庄建成示范村,2006年完成400个,2007年完成300个,2008年完成300个。示范村建设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衔接,结合村庄环境改造进行统一规划,以实现“村镇周边森林化、村镇道路林荫化、居住庭院花果化”为总体目标,以庭院、村中道路、四旁隙地、村庄周边荒山荒地绿化为主要内容。庭院绿化以栽植花灌木或经济林为主,街道绿化采用落叶乔木与常绿树相间配置的方式栽植,四旁隙地绿化按照“见缝插绿”的原则栽植生态林或经济林,周边荒山荒地因地制宜栽植生态树或常绿树。平原村要达到人均树木占有量10-15株;浅山丘陵村要达到20株以上,深山村要达30株以上。通过示范村建设,构筑我市多树种、多层次、多功能的村庄生态系统,为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环境支撑。

(四)环城生态防护林工程

以西南环城和二广高速为主,单侧绿化100米,其中50米常绿树种,50米速生树种。常绿树种以蜀桧、雪松、大叶女贞为主,速生树种以杨树、柳树为主。实施环城生态防护林可将造林绿化与苗圃建设结合起来,在北邙绿色生态屏障区域内的主要通道两侧和二广、西南环高速沿线选择5000―10000亩立地条件好、灌溉方便的地段,将土地返租,承包给育苗大户建成永久性育苗基地。对育苗基地建设市财政将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

进一步加强周山、龙门山、小浪底、上清宫四个城郊森林公园建设,每个森林公园补植大树2000株,补植花灌木1万株,在全面搞好补植完善的基础上,逐步增加公园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森林公园的生态、休闲、娱乐、科普等功能。

(五)城镇防护林工程

在栾川、嵩县、宜阳、汝阳、伊川、新安、偃师、孟津、洛宁实施城镇防护林工程100万亩,将以城镇为中心向外延伸3公里范围内的荒山全部绿化,并结合自然地形在地埂地沿实施农田林网。除荒山绿化与农田林网建设外,还要参照宜阳香鹿山建设方式,在现有基础上扩大城郊森林公园或其它重点生态工程面积,在城镇周边建成绿色生态屏障。2006年完成40万亩,2007年完成30万亩,2008年完成30万亩。荒山绿化主要栽植侧柏、臭椿、楝树、刺槐等树种,农田林网主要栽植杨树、桐树、楸树、核桃、柿树、枣树等树种。

(六)农田林网工程

各有关县(区)要结合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建设农田林网100万亩。2006年40万亩,2007年30万亩,2008年30万亩。农田林网建设要结合地形地貌,沿地埂栽植1至2行树,以栽植杨树、桐树、楸树、核桃、柿树、枣树为主,重点地块搭配栽植侧柏等常绿树。

(七)鼓励城中村、企业、社区按园林部门规定的基本绿量进行绿化,超出部分政府补贴。城中村绿化方案需经园林部门审查通过。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落实任务、搞好规划设计

各县(市、区)要按照市青山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分解下达的年度任务,结合区域实际,编制详细的规划设计方案,将工程建设任务落实到乡(镇)、村庄、地块(路段),合理安排好造林进度,要在冬春季实现造林任务大头落地,在雨季全面完成剩余任务,并做好补植补造。规划时要做到因地制宜,适地适树,以生态效益为主,兼顾社会和经济效益。重点地段绿化原则上必须采用植苗造林,并要达到省定精品工程要求。荒山绿化主要工程区、通道绿化示范段、村庄绿化示范村都要设立固定工程标牌,明确责任单位、建设规模、造林树种、完成时限与管护情况。树种选择上要以乡土树种为主,在土壤瘠薄,生态位置重要的地段,要栽植刺槐、侧柏、苦楝、椿树等生态树种,立地条件特别差的也可种植荆条、黄栌等灌木,原则上荒山绿化常绿树种不能低于50%;在土地条件相对较好的地方,可适当发展核桃、枣树、柿树等经济树种,以提高整体效益。

(二)搞好种苗基地建设

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地工程建设任务量和所需苗木情况,实行社会公开招标确立育苗基地,确定苗木品种、规格、数量、价格,实行按合同定点、定向育苗,按保护价收购。可优先考虑在环城高速、国道沿线及北邙绿色生态屏障区选择立地条件好、灌溉方便的地段,将土地返租,承包给育苗大户建成永久性育苗基地,既可为工程建设提供苗木,又可达到绿化目的。林业部门要加强苗木管理,原则上以县(市、区)为单位,就近育苗,就近造林,严禁跨区域调苗和不具备“一签两证”的病苗、弱苗用于造林。

(三)认真落实政策

1.落实林权政策。要按照“不栽无主树,不造无主林”的要求,对通道绿化、农田林网认真落实“树随地走,谁栽谁有”的政策;对已拍卖承包的“四荒”地,要及时明确承包者的林地经营权;对采取专业队造林方式实施绿化的“四荒”地,造林后由村集体确定管护员进行统一管护或拍卖承包到户明确所有权人。树木所有权明确后,林业部门要及时办理林权证。

2.资金补助。工程建设所需资金采用市、县(区)财政投资与吸收社会投资相结合的方式筹集,也要积极利用国家、省关于造林绿化方面的投资,将工程建设与国家、省厅年度下达的淮防林、水保林、邙岭绿化、外资造林、退耕还林配套荒山等工程造林项目相衔接,并优先安排重点地区的荒山造林。对主要水库周围、河流沿岸、通道沿线的实行工程造林的荒山绿化,由县(区)根据工程规模、栽植树种实行定点育苗、定点栽植,市里按保护价补助苗木费,并对验收合格达到精品工程标准的每亩地补助20元栽植费和10元管护费。对城镇生态防护林工程和农田林网工程建设,以县乡投资为主,由市财政按照保护价给育苗基地补助一半种苗费。环城防护林工程由市财政补助占地补偿费和种苗费。对通道绿化与示范村建设,由市里给予一定的资金与荣誉奖励。造林质量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不予拨付市级补助资金。

(四)开展造林机制创新,实施分类经营

各县(区)要抓住实施青山工程建设的契机,积极推动我市林权制度改革,对“四荒”、通道、村庄、农田林网建设分别采用不同的模式进行分类经营。对立地条件较好的“四荒”地可采取拍卖承包的方式吸收社会资金进行绿化,立地条件差、造林难度大的“四荒”地可采取专业队造林的方式,由造林专业队全面负责苗木、栽植、管护,按造林成活、保存情况进行结算;对通道绿化和农田林网可由当地政府组织群众栽植,树木栽上后,按照“树随地走,谁栽谁有”的政策由群众管护,也可由村集体对部分地段根据路段、树种、株数、树龄等因素估价后公开拍卖。

(五)强化林地管理

各县(区)要强化林地管理,严禁在林地内或无林荒山、荒坡上开荒种地,对此前已开垦的,要在摸清底子的基础上纳入荒山造林重点工程规划,由政府强制收回进行绿化。对沿干线公路两侧坡度在25度以上的在册耕地,由地方政府参照国家退耕还林政策实施绿化。对公路两侧破坏绿化带实施工程建设的,由责任单位按原规划补植补造,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六)加强督查检查

为切实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开展,市青山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每季度对工程建设进展情况进行一次督查,督查检查内容包括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在当年造林完成后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主要检查造林任务完成情况,在次年9月份再进行一次检查,重点检查树木成活、保存情况。每次督查检查结果将在全市通报。各有关县(区)也要及时对工程建设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解决。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市青山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开展评比活动,对造林进度快、质量高、成效好的县(区)、乡镇,市政府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工程规划设计与检查验收所需工作经费由各级财政承担,原则上每亩地不低于3-5元钱。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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