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共收录 303235 条法规今日更新 50 条法规

您的当前位置: 找法网 > 法规库 > 正文

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协助通知矿权申请人办理相关手续的函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黔国土资政务中心函[2002]1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9-01

施行日期:2006-09-01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市、州、地国土资源局:

为全面落实《关于当前采矿权办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黔国土资发[2006]81号)精神,近期,省国土资源厅已加紧审理完毕一批矿权申请,为使矿权申请人及时领取所申请事项的办理结果,确保其合法权益,特函请各地协助通知辖区内矿权申请人于2006年9月15日前到国土资源厅电子政务中心缴纳有关规费后,凭银行缴款凭证、收文回执原件、营业执照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领取勘查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

二○○六年九月一日

附:审理同意的矿权申请名单

贵州省国土资源厅

免责声明: 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