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根据国土资源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2006年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47号)和省政府《关于印发2006年全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06]75号)要求,经研究,于2006年9月22日至9月26日,对各县(市、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进行督导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内容
各县(市、区)执行国发[2005]28号、赣府厅发[2005]59号文件和相关规范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对下一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工作方案制定情况。
二、检查验收安排
9月22日至9月26日,由市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的县级领导带队,组成十二个检查验收组(见附件2),分赴各县(市、区)开展检查验收工作,于9月28日向省政府提出申请验收报告。
三、检查验收方式
市检查验收工作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抽查、审核反馈等形式,对各县(市、区)整顿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逐项评分、验收。评分标准:95分以上为优秀,90-94分为良好,80-89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凡达不到要求的必须限期补课,确保如期完成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各项任务。
四、检查验收要求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验收工作,严格按照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06年江西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检查验收计分表》计分标准,从严掌握,做到客观、真实评价,保质保量地完成检查验收工作。9月28日各检查验收组将验收汇总材料及评分表报市整规办。
省政府验收组将在10月11日至20日对我市进行验收抽查;国务院验收组将在11月份对我省进行验收抽查,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本次检查验收的结果,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查遗补漏,全面、圆满做好迎检工作。
二○○六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1、2006年江西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检查验收计分表;
第一组:新干县
组 长:市环保局
成 员:市环保局、市外经贸局、市国土局监察支队黎东辉(13970460091)
第二组:永丰县
组 长:市经贸委
成 员:市经贸委、市供电公司、市国土局聂竞轩(13979691018)
第三组:峡江县
组 长:市水务局
成 员:市水务局、市国资委、市国土局戴冬根(13970458397)
第四组:吉水县
组 长:市煤炭行业办
成 员:市煤炭行业办、市外经贸局、市国土局刘文华(13879663531)
第五组:安福县
组 长:市国土资源局
成 员:市国资委、市林业局、市国土局龙乃斌(13970699299)
第六组:永新县
组 长:市监察局
成 员:市监察局、市供电公司、市国土局周元锋(13970465275)
第七组:井冈山市
组 长:市水务局
成 员:市水务局、市国土局监察支队李建华、市国土局张桂媛(13030547359)
第八组:遂川县
组 长:市公安局
成 员:市公安局、市国土局监察支队唐井峰、市国土局肖英青(13766215318)
第九组:万安县
组 长:市发改委
成 员: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国土局邓敦彪(13197960579)
第十组:泰和县
组 长:市财政局
成 员: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国土局罗占元(13607969292)
第十一组:吉安县
组 长:市安监局
成 员:市安监局、市林业局、市国土局肖玉珍(13970605588)
第十二组:吉州区、青原区
组 长:市国土资源局
成 员:市国土资源局
吉安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