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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漯河市林业园艺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2007年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漯林园办(2007)15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7-10-10

施行日期:2007-10-10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区林业局、局属各有关单位、机关有关科室:

今年10月,是我省第十三个“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为进一步加大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力度,继续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根据省林业厅要求,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07年“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现将《漯河市2007年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抓好落实。

各县区林业局、局属有关单位、机关有关科室要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此项活动。按照市局制定的活动方案周密布署,积极安排,落实好本次“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相关任务。

各县区林业局在本辖区内同时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制定出符合实际的活动方案,精心组织,扎实开展活动。市森林公安分局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期间,要对全市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与经营利用市场开展一次检查整治活动,严厉打击非法猎捕、经营、运输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活动结束后,各县区林业局、市森林公安分局要认真总结活动经验,查找不足,提出意见和建议,形成书面报告,于11月10日前报市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科。

二○○七年十月十日

漯河市2007年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化、落实、宣传野生动物法律法规、政策为宗旨,使全社会充分认识保护野生动物在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以及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野生动物产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以加强未成年人教育为重点,积极开展对未成年人的生态道德教育;结合公众关注的野生动物与人类生存健康等热点问题,进一步落实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加大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力度。促进人与自然、人与野生动物和谐共存,实现社会和谐发展。

二、活动方式

1.在全市进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普及宣传。

2.在各种新闻媒体上,进行野生动物知识和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宣传报道活动。

3.组织专家开展野生动物科普宣传咨询活动。

4.举办野生动物摄影展览活动。

5.进行野生动物资源及疫源、疫病监测活动。

6.进行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加工、市场流通各环节的检查整治活动。

三、集中宣传活动安排

1.时间:2007年10月21日?22日。

2.地点:漯河市人民公园(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

3.宣传内容:(1)板报展览:展板以法律、法规、摄影图片、科普知识、野生动物救护、行政执法活动展示等内容为主。

(2)现场咨询及发放宣传资料。

(3)组织中、小学生参观学习。

(4)组织林政、公安、园林监察等执法部门在全市进行巡回宣传。

4.参加单位:各县区林业局、市园林处、市人民公园、局属各执法单位。

四、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区林业局要充分认识“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性,分管领导要亲自抓,把宣传月活动办成标志性活动之一。扩大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在全市的影响。

2.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宣传活动。各县区要结合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和加强未成年人生态道德教育的需要,制定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方案,要注重实效、突出重点,吸引广大公众积极参与。活动要有特色、有创新,防止图形式、走过场。

3.充分发挥协会作用。要充分发挥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会员的骨干作用,积极参加到活动中来,壮大野生动物保护力量,扩大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在全社会的影响面。

河南省漯河市林业园艺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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