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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福建街面水电站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及工程概算调整的批复》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闽发改交能(2007)1193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7-12-18

施行日期:2007-12-18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尤溪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街面水电站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及工程概算调整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能源[2007]3276号文批复,现将文件转发你公司,请按文件要求做好征地移民补偿工作,确保街面水电站工程有效发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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