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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兰政办发(2008)55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8-04-03

施行日期:2008-04-03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兰州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已经2008年2月29日市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讨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四月三日

兰州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甘政发(2007)28号)和《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兰政办发(2007)126号)精神,为保证全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和任务?

第二次土地调查的目标是:全面查清全市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建立和完善全市土地调查、土地统计和土地登记制度,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主要任务是:开展农村土地调查,查清全市农村各类土地的利用状况;开展城镇土地调查,掌握城市建成区、县城所在地建制镇的城镇土地状况;开展基本农田状况调查,查清全市基本农田状况;建设土地调查数据库,实现调查信息的互联共享。在调查的基础上,建立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及时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具体任务如下:?

(一)农村土地调查?

农村土地调查是指对城市、建制镇以外的土地进行调查。农村土地调查是第二次土地调查的重点任务。按照调查内容,农村土地调查分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农村土地权属调查两部分。?

1.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以1:1万比例尺为主,以县(区)为基本单位,按照统一的土地调查技术标准,以正射影像图为基础,实地调查城镇以外的每块土地的地类、位置、范围、面积、分布等利用状况,查清全市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农村居民点等各类土地的分布和利用现状。?

2.农村土地权属调查?

主要是查清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公路、铁路、河流以及农、林、牧、渔场(含部队、劳改农场及使用的土地)等国有土地的使用权状况。充分利用土地调查成果,加快推进土地登记发证,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

(二)城镇土地调查?

城镇土地调查是指对城市建成区、县城所在地建制镇范围以内的土地开展大比例尺调查。依据地籍调查技术规程,充分利用已有地籍调查成果,确定城镇内部每宗土地的界址、范围、面积、数量、用途等。通过汇总分析,掌握工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金融商业服务用地、房地产用地、开发园区等土地利用状况。?

(三)基本农田调查?

按照各县(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块)划定资料,将基本农田保护地块(区块)落实至土地利用现状图上,统计汇总出各级行政区域内基本农田的分布、面积、地类等状况,并登记上证、造册。?

(四)各级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

1.建立市、县两级土地利用数据库?

按照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标准,以县(区)为单位组织开展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对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土地权属数据和基本农田等数据进行管理,满足县级日常变更等业务需要;在市级,以市为单位,结合市级管理模式,整合各县(区)级土地利用数据库,构建市级土地利用数据库,满足市级国土资源日常管理需求,提供对各级土地数据到地块的查询检索、统计汇总、分析输出、及时调用和定期备案等功能。另外,各级数据库之间提供访问和调用接口,满足数据上传、接收、交换、备份、更新维护、日常应用等工作需要。?

2.建立市、县(市)地籍信息系统?

各县(区)按照地籍信息系统建设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建立地籍信息系统,对地籍调查和地籍测量结果的图形数据、宗地属性以及各种表、卡、册等数据信息进行集中管理,并提供编辑录入、查询统计、日常变更、制图输出、登记发证以及办公流程等管理功能,满足日常业务及管理需求。另外,市级要整合各县(区)地籍信息系统,建立市级地籍信息系统,满足市级土地管理工作的需要。

(五)成果汇总?

1.数据汇总?

在土地利用数据库的基础上,逐级汇总各级行政辖区内的各类土地利用数据以及基本农田和城镇建设用地等数据,形成市、县辖区内的综合及专题调查汇总成果。?

2.图件编制?

利用数据库管理和计算机辅助制图等技术,采用缩编等手段对全市土地调查图形数据进行整理缩编,编制出市、县级系列土地利用图件、图集和各种专题图件(集)等。

3.成果分析?

根据土地调查结果,结合相关资料信息,各级土地调查部门开展土地利用状况分析。对耕地、基本农田等各类土地的数量、分布、利用结构及其变化状况进行综合分析,评判土地利用的集约节约程度,预测变化趋势,为挖掘土地开发潜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提出建议。根据土地调查及分析结果,市、县(区)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编制第二次土地调查报告。?

为保持调查成果现势性,从2009年下半年开始,每年进行一次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组织各地对土地利用变化状况进行全面调查,及时汇总调查成果;建立及时监测系统,运用航空(天)遥感等高技术手段,定期对重点地区、重点地类进行变化监测,及时检查各地变更调查工作情况,并利用监测成果积极做好成果维护和应用工作。根据国家制定的土地调查、统计、登记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建立稳定的常设调查队伍,保障调查经费,进一步完善全市统一的土地调查、统计和登记制度。?

二、调查单位?

以县(区)级行政辖区为基本调查单位,调查范围为本行政辖区内所有陆地面积,其中安宁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关区、七里河区含高新技术开发区。国营农、林、牧、渔场(包括部队、侨务和司法部门所属各场)的调查工作,在当地政府统一部署下,按期完成。在县(区)级调查成果的基础上,完成市级汇总成果。

三、主要成果?

(一)数据成果?

1.市、县(区)辖区内各类土地面积数据;?

2.市、县(区)、乡镇、村辖区内基本农田面积数据;

3.市、县(区)、乡镇、村辖区内不同坡度等级的耕地面积数据;?

4.市、县城镇土地利用分类面积数据;?

5.市、县(区)辖区内各类土地的权属信息数据。?

(二)图件成果?

1.市、县(区)、乡镇、村四级土地利用现状图件;?

2.市、县(区)、乡镇、村四级基本农田分布图件;?

3.市、县城镇土地利用现状图件;?

4.市、县(区)、乡镇、村四级土地权属界线图件;?

5.市、县(区)第二次土地调查图集。?

(三)文字成果?

1.综合报告?

(1)市、县(区)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报告;?

(2)市、县(区)第二次土地调查技术报告;?

(3)市、县(区)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分析报告。?

2.专题报告?

(1)市、县(区)基本农田状况分析报告;?

(2)市、县城镇土地利用状况分析报告。?

(四)数据库成果?

形成集土地调查数据成果、图件成果和文字成果等内容为一体的市、县(区)二级土地调查数据库。主要包括:

1.市、县(区)二级土地利用数据库;?

2.市、县(区)、乡镇、村四级土地权属数据库;?

3.市、县(区)二级多源、多分辨率遥感影像数据库;

4.市、县(区)、乡镇、村四级基本农田数据库;?

5.市、县(区)城镇地籍信息系统。?

四、经费预算?

依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的通知》中“各级财政部门在调查经费上要给予保证”的要求,根据国家《国土资源调查预算标准》(试行),我市需投入总经费4559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经费522万元;市级财政需承担1720万元(市级建设费用389万元,对各县区补助经费1331万元),市级财政对各县区补助比例为近郊四区按所需总费用的20%、三县和红古按50%予以补助;县区级财政需承担调查经费2317万元。详细经费预算、市县区承担经费和分年度资金安排详见附表一、二。市、县(区)(高新技术开发区预算纳入城关区和七里河区按现行体制统筹安排)财政负责筹措和安排本级调查经费,要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到位,保证调查工作顺利完成。?

五、组织实施?

(一)进度安排?

由于第二次土地调查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总的进度安排按照“先农村后城镇、先易后难”的思路, 从2007年7月1日全面启动,在完成前期准备(包括资料搜集、动员、编制规范性文件、招标等)及调查试点的基础上,按计划分步推进,2009年底前完成全市调查工作。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1.第一阶段(2008年1月至2008年 12月)。全面开展城镇土地调查和全部农村土地调查工作。?

2.第二阶段(2009年1月至2009年10月)。完成农村土地调查、城市规划区、县城所在地建制镇和重点镇的城镇调查的数据汇总、变更调查和数据建库工作;在农村土地调查和城镇土地调查的基础上,通过统计调查汇总,查清工业、基础设施、金融商业服务、开发园区和房地产等用地的分布和利用状况;在农村土地调查基础上,依据基本农田划定和调整资料,完成基本农田的上图、登记、造册,查清全市基本农田的数量、分布和保护状况;完成包括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基本农田数据和城镇地籍调查数据的市、县两级土地利用数据库的建设,建立土地利用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实现土地调查信息共享。?

3.第三阶段(2009年7月至2009年10月)。进行土地调查成果统一时点变更,将成果统一到2009年10月31日同一时点,逐级汇总全市土地调查数据,向省国土资源厅汇交成果。建立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及时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

(二)调查要求?

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市土地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根据国家统一制定的第二次土地调查方案和技术标准、技术规程,负责制定全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并在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制订土地调查的操作规范及实施细则;负责全市的技术指导和质量抽查。?

本次调查工作实行分级负责,明确各级责任。县(区)土地调查办公室负责本县(区)调查成果的自检和完善;市级土地调查办公室负责辖区县(区)外业调查成果的检查和预检并督促其修改完善。实行严格的奖罚措施,对虚报、瞒报调查数据的,将按照有关法律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并对主管领导追究行政责任。?

各县(区)负责本地区土地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按照全市统一要求,根据本地区的土地利用特点,编制本地区的实施方案,报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国土资源局批准。负责实地开展土地调查及数据库建设工作,主要包括农村土地调查、基本农田状况调查以及城镇土地调查等。?

(三)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

市上成立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国土资源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兰州市第全国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协调解决调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本市农村土地调查、城镇土地调查、数据汇总、数据库建设等具体业务和日常管理事务。在本次土地调查中,各成员单位的主要任务是:?

(1)发改委负责土地调查中物资保障方面的协调工作;

(2)财政局负责调查经费和物资保障方面的工作;?

(3)民政局负责指导全市行政区域的勘界,提供行政勘界图与成果资料,协调地方与军队用地界线;?

(4)建管委负责落实国有洪道(宽度、名称、起始位置等)、城镇建设(城市道路、街巷规定宽度等)方面的资料成果;?

(5)规划局负责协调提供土地调查城建方面的有关资料(包括规划道路红线资料);?

(6)水利局负责落实国有水域(河、水道的宽度位置等)的资料成果;?

(7)林业局负责落实国有林地(位置、范围、面积)、生态退耕(计划和已完成)的资料成果;?

(8)农牧局负责落实农业区划以及基本农田和农业用地的划分工作,并提供相应的成果资料;?

(9)交通局负责落实乡村道路(规定宽度、起始位置、名称等)的成果资料;?

(10)统计局会同国土资源局负责对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处理;?

以上各部门要抽调专人配合土地调查的相应工作。?

(11)宣传、广电部门负责对社会各界的宣传工作。?

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和渠道,大力宣传本次调查对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以及促进资源、环境、社会持续和谐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提高全社会对本次调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全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各县区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土地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土地调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政府领导担任。同时组建土地调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部门。辖区政府要固定人员、保障必要的经费和办公设备,负责本地区的土地调查工作。?

2.政策保障?

(1)根据国家第二次土地调查方案和技术标准、技术规程,各县区政府制定本辖区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并在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制订土地调查的操作规范及实施细则。针对调查中涉及到的颁发林权证的林地调查、法院查扣地调查、军队用地调查以及权属界村组调查等具体政策性问题,根据国家统一制定的政策性调查规定,提出解决办法。?

(2)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将作为核定各地实际耕地保有量、新增建设用地数量和建设用地审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等各项土地管理工作的基础依据。土地调查完成后,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土地登记、土地规划、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等土地管理工作,应以调查成果为依据。未完成调查任务的地区,将暂停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审批等工作。土地调查完成后,未经登记产权不明的土地,不得流转。?

3.技术保障?

本次土地调查坚持统一的调查规范和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调查技术标准、操作规范等制定全市第二次土地调查技术标准、操作规范以及实施细则,明确各流程环节的技术要求及其操作程序、方法和检查办法,保证分阶段调查质量;根据土地调查成果多比例尺、多形式的特点,制定以数据为主体的成果标准,明确成果的表达形式,提高成果信息共享程度;按照国家《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规范》等标准,明确调查数据库建设的框架结构、内容、维护更新要求等,提高土地利用信息应用服务质量。?

本次调查还将充分利用现有设备,进一步充实、完善土地调查工作的软、硬件环境。充分应用成熟、实用的现代高新技术手段,全面提升本次调查的科技含量。?

市国土资源评价研究院、市土地登记交易信息中心、市国土资源勘测和地质环境监测中心作为技术协作单位,参与全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

4.机制保障?

引入竞争机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原则,市上通过招投标确定技术强、信誉好、质量高的单位为项目监理单位,推行项目监理管理制。全市第二次土地调查按照项目实行招投标管理制度。取得相应资质并通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专门培训和考核后的专业队伍方可参加投标。地籍测绘由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市勘查测绘研究院负责技术牵头工作,权属调查由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市国土资源评价研究院负责技术牵头工作。近郊四区城镇地籍测量工作由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确定的中标单位组织实施,其余调查工作由各县区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省调查办相关规定通过招标方式组织实施。

招标和中标方以合同方式确定双方职责、项目任务、成果质量、项目进展要求以及经费支付方式等,双方严格按照合同履行职责。

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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