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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水库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水明发(2008)51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8-09-27

施行日期:2008-09-27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长江水利委员会(武汉),黄河水利委员会(郑州),海河水利委员会(天津),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蚌埠),珠江水利委员会(广州),松辽水利委员会(长春),太湖流域管理局(上海),部机关各司局、在京部直属各单位(自发):

为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动员大会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务院9月24日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和要求,突出抓好水利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和薄弱环节,经研究,决定于2008年10月至11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水库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行政区域内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属的所有水库进行拉网式检查。其中,大型水库、防洪重点中型水库、病险水库、乡镇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小型水库是检查的重点。

二、组织形式

各省(区、市)的检查工作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市、县水利部门进行,具体组织形式由各地自行决定,但必须保证小(2)型以上水库全部检查到位,不留空白,不留死角。

在各地开展检查工作的同时,水利部组织各司局、各流域机构和有关单位组成31个检查组赴各地进行同步检查,宣传做好水库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对各地的检查工作进行督促、指导。水利部各检查组由1名司局级领导任组长,原则上1个检查组负责1个省(区、市),每个检查组5人左右(各单位分工详见附件1)。

三、检查内容

水库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责任制落实、水库安全隐患、水库调度运行规程是否完善、大坝安全管理措施、应急方案(预案)制定和落实以及在建病险水库加固工程施工安全等情况(见附件2)。

四、检查方式

各省(区、市)的检查方式由各地自行确定。水利部检查组采取召开座谈会、现场抽查和查阅资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时间安排

2008年10月6日~11月6日,各省(区、市)组织自查;11月16日前向水利部提交检查报告。检查报告要逐库反映水库的安全生产情况。每座水库的安全生产情况检查表和全省(区、市)水库安全生产情况汇总表作为检查报告附件一同报送(见附件3、4)。

2008年10月6~15日,水利部各检查组分赴各省(区、市)进行检查,检查时间由检查组自行确定,并通知有关省(区、市)水利(水务)厅(局)。2008年10月20日前,水利部各检查组将本组的检查报告送部建设与管理司。现场检查的水库按附件4填写水库安全生产情况检查表作为检查报告附件。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一定要从近一段时间以来我国连续发生的多起特大事故中吸取教训,从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水库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要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此次水库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并以此次检查活动为契机,真正履行对水库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职能,督促各类水库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切实做好水库安全生产工作,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水库安全,防止水库垮坝和杜绝群死群伤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联系人:徐永田,张大伟

联系电话:010-63202807,010-63202641(兼传真)

电子邮件:ytxu@mwr.gov.cn

水利部办公厅
  二??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1:水利部水库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分工表

附件2:水库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大纲

一、水库安全生产监管

各省的水库安全生产的体制机制,政府的安全监管是否到位,制度是否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库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履行情况;监管的体制、机制和方式是否有效。

二、水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一把手作为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水库安全生产工作是否重视,履行职责是否到位;水库安全生产每一个环节的责任是否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员。

是否逐座落实了水库大坝安全的政府、主管部门(业主)和管理单位(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在建项目的建设单位)三个责任人,责任人是否进行了公告;责任人责任是否明确;责任人履行职责是否到位;是否制定了明确的责任追究制度。

三、大坝安全管理

大坝主管部门是否配备了具有相应业务水平的大坝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按照现行规定建立了大坝定期安全检查、鉴定制度,并对所管辖的大坝进行注册登记和安全鉴定。大坝管理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是否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对大坝进行安全监测和检查,水库大坝的安全状况是否清楚,重大险情、重点部位是否有针对性的措施和加强巡视检查;是否做好了大坝的养护修理工作,大坝和闸门启闭设备是否完好;是否按照批准的计划和大坝主管部门的指令进行水库的调度运用;病险水库是否已制定除险加固方案,在除险加固前,是否按照规定进行限制水位运行和制定保坝应急措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在建项目施工安全各项措施是否落实;是否准备了充足的防汛抢险物料。

四、应急方案(预案)制定和落实

大坝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是否逐座制定了水库大坝突发险情、溃坝等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方案(预案),并报相关机构批准;应急方案(预案)内容是否全面和有针对性,是否对可能出现的垮坝方式、淹没范围作出预估;报警通讯系统是否畅通;是否有群众转移方案;是否开展了必要演练;是否建立了水库大坝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五、小型水库管理

小型水库,特别是乡镇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小型水库,是否明确了责任主体、落实了责任人;是否有专门的管理机构或落实了专门的看护人员;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基本的业务知识,是否能识别基本的险情;是否有基本的报警通讯工具。

附件3:×× 省水库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日期:            序号  类别  检查内容  大型  中型  小型  合计        座  %  座  %  座  %  座  %        一  水库数量  全省水库总数量    /    /    /    /        二  大坝安全责任制落实  明确政府、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责任人的水库数量及比例                        建立责任追究制的水库数量及比例                        四  大坝安全管理  完成注册登记的水库数量及比例                        按规定时间进行安全鉴定的水库数量及比例                        三类坝水库数量及比例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的水库数量及比例                        日常巡视检查规范的水库数量及比例                        制定了除险加固方案的病险水数量及比例                        除险加固前限制水位运行的病险水库数量及比例                        除险加固在建项目施工安全措施落实的水库数量及比例                        防汛抢险物料准备充分的水库数量及比例                        五  应急方案(预案)制定和落实  制定了应急预案(方案)的水库数量及比例                        应急预案经相关机构批准的水库数量及比例                        报警通讯系统畅通的水库数量及比例                        制定了群众转移方案的水库数量及比例                        能够进行必要演练的水库数量及比例                        建立了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的水库数量及比例                        六  小型水库管理  有专门管理机构或落实看护人员的水库数量及比例  /  /  /  /                七  问题与整改  本次检查安全生产存在较严重问题的水库数量及比例                        完成整改的水库数量及比例                          审核人:    填表人:                  注:  1、本表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填报;                            2、如需说明,可增加备注栏进行适当阐述。

水利部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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