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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组织参加全国《统计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杭统发[2003]54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3-08-21

施行日期:2003-08-21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区、县(市)统计局,市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今年12月8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颁布20周年纪念日。为进一步宣传《统计法》,推动“四五”统计普法工作,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律素质,国家统计局、司法部决定联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纪念《统计法》颁布20周年知识竞赛。根据全国和全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请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组织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党政领导、统计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统计人员(含兼职)积极参加(竞赛题及答题卡详见附件)。

未尽事宜,请与我局法规处联系。联系人:金建群;联系电话:85250067、85252902。

杭州市统计局
二OO三年八月二十一日

杭州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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