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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3年第46号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文字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3]年第46号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公布日期:2003-05-19

施行日期:2003-05-19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根据《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我局通过了对锦州道光廿五贡酒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现批准自即日起对锦州道光廿五贡酒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锦州道光廿五贡酒原产地域范围以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报送锦州道光廿五贡酒原产地域保护产品的函》(锦政函〖2002〗18号)提出的地域范围为准,包括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凌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现辖行政区域。

二00三年五月十九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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