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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2005年推进实施名牌产品战略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榕政办(2005)2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5-01-04

施行日期:2005-01-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琅岐经济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委、办、局:

《福州市2005年推进实施名牌产品战略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一月四日

福州市2005年推进实施名牌产品战略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福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名牌战略提高福州产品市场竞争力的若干意见》,推动“质量兴市”和名牌产品战略工作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引导广大企业争创名牌,培育我市名牌产品企业群体,逐步形成以名牌产品企业为龙头,带动相关行业发展的经济格局,全面振兴我市工业经济,切实提高广大企业的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水平,提高我市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品牌知名度,增强福州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以应对经济全球一体化的挑战,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大做强省会中心城市。现结合我市名牌产品战略工作实际,提出2005年推进实施名牌产品战略工作意见:

一、加强领导、扎实推进,深化名牌产品战略工作

实施名牌产品战略是加快我市新型工业化进程,促进我市工业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提高我市产品质量水平,增强产品竞争力的有效途径。我市实施名牌产品战略以来,名牌产品给企业带来了显著的效益增长,许多名牌产品企业已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支柱企业,并有效地拉动了我市经济增长。我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充分认识实施名牌产品战略的重大意义,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增强区域经济活力、增强中心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工作来抓。要进一步强化实施名牌产品战略的工作责任制,加强领导,研究措施,做好部署,明确责任,抓好落实,确保名牌产品战略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2005年的名牌产品战略工作要重视深化、注重提高。我市加强产品质量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三个办公室要在近年实施名牌产品战略的基础上,研究其他省市实施名牌产品战略的成功做法,学习借鉴国外在这方面的先进运作方式,结合我市实际,制订切合我市企业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名牌产品战略工作思路和措施,加强指导,统筹协调,推进实施。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技术优势,积极开展综合帮扶服务,引导支持我市广大企业争创名牌产品、驰名(著名)商标和实施国际管理体系标准认证。各县(市)区未设立实施名牌战略领导机构的要尽快建立健全,确保我市名牌产品战略工作的实施和深化。

二、加强宣传,增强名牌意识,营造有利名牌产品战略实施的良好环境

名牌产品战略作为一项社会化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支持。我市各类新闻媒体有责任和义务配合有关部门,广泛开展名牌产品战略宣传报道,要大力宣传《产品质量法》、《商标法》、《标准化法》和《质量振兴纲要》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加强对名牌产品及其企业的宣传,普及名牌产品有关知识,加大对假冒伪劣产品及其生产销售企业的曝光力度。一方面,以此提高全社会的质量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关心名牌、支持名牌、消费名牌的社会氛围。另一方面,以此促进广大企业转变观念,认识创名牌产品的重要性,增强创名牌的紧迫感,提高企业重视产品质量的自觉性,让广大企业积极参与到实施名牌产品战略工作中来。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名牌产品战略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世界知识产权日、质量月等,精心安排,开展一系列关于名牌产品及其企业的专题活动,如组织名牌产品的省内外展销活动、在各类新闻媒体上开辟宣传专栏等,大造声势,扩大影响,推动名牌产品战略的实施。

三、加强服务,积极培育,造就一大批名牌产品企业

名牌产品战略实施几年来,我市已陆续培育出一大批中国名牌产品、福建名牌产品。一些知名企业的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福建省著名商标,许多企业已通过国际管理体系标准认证,有力推进了我市产品质量的提升。但是作为省会城市,我们要充分认识到我市实施名牌产品战略工作与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大做强省会中心城市的要求差距不小,培育争创名牌产品企业的任务十分艰巨。我们一定要未雨绸缪,进一步加大再创名牌产品和中国驰名商标、福建省著名商标企业的培育力度。必须着力建设一支强大的后备企业队伍,以保证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能源源不断地诞生。福州市产品质量奖是我市实施名牌产品战略、培育名牌产品的重要园地,各级各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技术优势,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精心培育,切实帮助广大企业特别是获得产品质量奖的企业,建立和完善质量、计量和标准化体系,引导企业通过ISO体系认证,进一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质量控制水平,增强争创名牌产品的实力。

广大企业特别是获得产品质量奖的企业,要继续把提高产品质量、创名牌作为奋斗的目标和努力的方向,努力跟踪国内外先进产品和科技发展趋势,不断进行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研发新产品,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增强核心竞争力,扩大产销规模和产品知名度,使企业的产品尽快成为名牌产品。2005年我市将重点培育12家有实力创中国名牌的企业,力争今年有多家企业进入中国名牌产品行列。

四、加强名牌产品管理,促进企业自律,维护名牌产品的信誉

创名牌难,保名牌更难。名牌产品企业不能名牌到手,就放松管理,降低要求,追求产量忽视质量。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名牌产品、驰名(著名)商标及国际管理体系标准认证管理办法,加强对名牌产品企业的后续监管。要建立健全政府、社会和新闻监督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通过年审、复评、定期巡查和监督抽查等手段,跟踪监督名牌产品企业的产品质量状况、产销状况。同时,实行名牌产品企业退出机制,对不能适应市场变化,产品滞销,产销规模急剧萎缩;企业管理松弛,质量下降严重,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消费者反映强烈,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的名牌产品,各主管部门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要按相关规定取消其名牌产品的称号,维护名牌产品的荣誉和含金量。名牌产品企业和驰名(著名)商标企业应珍惜所取得的荣誉,加强管理,坚持创新,瞄准国际一流标准,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服务水平和市场占有率,使名牌产品名符其实。

五、加强治理,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名牌产品企业提供健康的发展环境

中国名牌、福建名牌和中国驰名商标、福建省著名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要加强对名牌的保护,积极宣传名牌、爱护名牌。近些年来,假冒伪劣产品屡禁不止,给名牌的成长、发展造成了严重的威胁。不很好地保护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的合法权益,就不能有效地调动广大企业争创名牌的积极性。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假冒伪劣行为的打击力度,继续保持打假工作的高压态势,重点整治对名牌产品、驰名(著名)商标的假冒及侵权等违法活动,保护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加强对各类认证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对全市的认证中介机构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和重新登记备案,确定有规模、有实力、信誉好的咨询、认证机构承担我市企业认证的咨询、审核工作。有关部门要对企业认证工作全过程进行跟踪服务协调,对违规进行咨询、审核的中介机构要进行严肃查处,进一步规范我市企业认证活动,确保认证质量。要通过打假治劣,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名牌产品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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