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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朔州市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朔政办发〔2006〕92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10-12

施行日期:2006-10-12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市人民政府同意《朔州市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工作实施方案》,现予印发。??

二○○六年十月十二日

朔州市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工作实施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下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将于2006年11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管理中的一件大事,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里程碑。为了使《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家喻户晓,营造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良好社会氛围,根据9月28日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安排,结合朔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现实要求,提升全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制水平,促进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发展。深入学习,准确把握《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精神实质,全面提高对宣传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认识,抓紧做好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各项准备工作,认真贯彻实施好这部法律。?

工作目标:通过强化培训、广泛深入宣传、完善配套制度、加强队伍建设、理顺工作机制等五项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广大农业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法律意识,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贯彻实施。?

二、准确把握精神实质,突出抓好工作重点?

(一)深入学习,准确把握《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精神实质?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构建了一套既符合国际惯例,又符合我国国情和农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法律规范。各县区在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要从“五个坚持”入手,认真学习宣传,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一是坚持立足质量安全,提高农产品质量。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农产品质量符合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要求,是农产品质量和安全的有机统一。各县区要紧紧围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宗旨,重点是解决农产品消费安全的问题、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不断提升农产品的竞争力,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二是坚持突出源头治理,加强全程监控。源头治理与全程监控相结合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确立的一项基本原则。各县区要在加强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质量控制的基础上,把源头治理作为重点,加强对农产品生产源头的管理。严格按照法律要求,推进农业投入品许可、监督抽查、信息发布和农产品生产记录等制度的建立,加强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管理和指导。三是坚持严格市场准入,强化责任追究。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要根据法律确定的农产品市场准入要求,建立农产品的包装标识、进货检查验收、经营记录、市场检验检测、质量安全责任可追溯等制度,加强对农产品的监督抽查,防止和杜绝《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五种不符合法定情形的农产品上市销售。四是坚持区别不同主体,实行分类指导。结合我国农业小规模分散生产经营和现代产业化经营并存的基本现状,针对不同生产经营主体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尊重国情和农情的具体体现。要按照引导与处罚相结合、重在引导的原则,对农户、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批发市场等不同的生产经营主体区别对待。要提高公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积极引导农产品生产者、 销售者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加强行业自律。五是坚持明确法定义务,落实行政责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明确了各级政府及农业等有关部门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各县区由农业部门牵头,食品药品监管、卫生、质检、工商、环保、商务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生产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开展农业环境监测,加强监督抽查和生产指导。要加强对《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相关法律的学习,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杜绝行政不作为,切实承担起法律规定的职责。?

(二)强化培训,提高农业部门的执法意识和执法能力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为提高各县区农业部门的执法意识和执法能力,确保2006年11月1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顺利实施,各县区要有计划地对农业部门领导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机构负责人、农业执法机构负责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负责人、农产品批发市场负责人进行培训。

(三)广泛宣传,营造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学习、宣传、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是当前各级农业部门的主要任务之一。各县区在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培训的基础上,要按照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安排,在10月8日??28日期间,组织开展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月活动。?各县区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结合各自的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墙体版面、宣传资料等媒体进行宣传,做到“电视报刊能看到,广播电台能听到,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大型超市里能见到,网络上能查到,各责任主体都知道”,掀起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的宣传高潮,使《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家喻户晓,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各县区要抓紧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队伍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整合力量,强化监管职能。要做好市、县、批发市场三级质检机构建设规划,加快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制定和推广服务体系建设。要充分利用现有力量,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执法体系,加强执法人员思想作风教育,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顺利实施提供组织保障与技术支撑。

(五)履行监管职能,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协调机制?

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好法律赋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能,建议设立政府分管领导挂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委员会。要与食品药品监管、卫生、质检、工商、环保、商务等部门建立健全沟通渠道,加强联系,完善监管协调工作机制,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效率。各地要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衔接工作,明确各自职责,形成监管合力。

(六)完善配套制度,加快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法律体系?

各县区要结合工作实际,对现有法规、行政规章制度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不一致的,要建议及时修订或废止。要加紧研究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各县区农业部门要开展农产品产地调查的准备,建立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农产品监测、监督抽查、信息发布、生产记录等关制度,确保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同步实施。要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基本法,逐步建立健全科学、先进、适用的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体系。?

三、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贯彻实施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是新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一项重大任务。各县区一定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重大意义,增强做好各项工作的紧迫感和自觉性,加强领导,扎实推动。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健全组织体系,设置专门机构、专人负责,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亲自组织实施。?

(二)转变职能,依法行政 ?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赋予了农业部门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中的主体地位,解决了有法可依、规范管理的问题。各级农业部门要尽快转变职能,推动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制度创新,推进农业领域的依法行政,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争取资金,加大投入?

各县区要精心做好法律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积极争取资金,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经费,保证各项监管工作落实;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实施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范围。?

(四)做好调研,深入推进?

各县区要着重掌握在宣传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和对策,针对倾向性问题,制定具体措施,并注意发现典型经验,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有效实施。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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