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贸局(经发局、发改经济局):
现将省经贸委浙经贸建冶煤[2006]244号《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根据本地区实际提出水泥发展专项规划报市经委。
杭州市经济委员会
二○○六年六月五日
浙江省杭州市经济委员会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杭经建冶[2006]209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6-05
施行日期:2006-06-05
时效性:已失效
各县(市)区经贸局(经发局、发改经济局):
现将省经贸委浙经贸建冶煤[2006]244号《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根据本地区实际提出水泥发展专项规划报市经委。
杭州市经济委员会
二○○六年六月五日
浙江省杭州市经济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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