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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货币发行业务会计核算规定(试行)》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银发(2001)293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1-09-07

施行日期:2001-09-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烟台住房储蓄银行:

为了加强货币发行业务的会计核算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中国人民银付货币发行业务会计核算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什么问题,应及时报告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原《中国人民银行货币发行业务会计核算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废止。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发行业务会计核算规定(试行)

为了加强货币发行业务的会计核算管理,适应货币发行业务处理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一、处理原则

(一)货币发行业务会计核算的任务是:根据国家的政策、法令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记录与反映人民币发行基金(以下简称发行基金)的印制、调拨、销毁、库存和货币发行、回笼、流通中货币等有关业务的情况,保护国家财产不受损失,为研究和制定金融政策提供准确的信息。

(二)货币发行业务会计核算自成系统,专设科目,独立核算,分级管理。

(三)根据发行基金的性质和发行业务的特点,货币发行会计核算采用单式记账,增加记收入,减少记付出,余额在收方,反映发行基金库存。

(四)货币发行业务会计核算采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指定的计算机处理软件。

(五)货币发行业务坚持先入库后记账、先记账后出库;坚持序时逐笔记账、不得并笔记账或轧差记账。

(六)货币发行业务的会计核算贯彻账实分管的原则。凡办理发行库业务的银行,须配备专职发行会计人员。

二、会计科目与账户、账簿的设置及使用说明

(一)发行库专用科目

1.“5010分支库发行基金”科目,用以记载全辖发行基金实物库存变化情况。商业银行或本行业务库交来现金、调入发行基金记收入;商业银行或本行业务库领取现金、残损人民币销毁或发行基金调出记付出;余额在收入方,反映发行基金库存数。

总库按辖属库,分库、中心支库按本库、辖属库分设账户。

2.“5011分支库发行基金在途”科目,用以反映全辖发行基金调拨变化情况。发行基金在途是指由于凭证传递与运输原因造成的发行基金实际可用数与账面余额的差异。发行基金调拨命令一经签发即作为发行基金调拨上途,按调出、调入库不同,分为发行基金调出上途和发行基金调入上途;发行基金调拨命令执行完毕即为发行基金调拨下途,根据调出、调入库不同,分为发行基金调出下途和发行基金调入下途。

发行基金调入上途、调出下达记收入;发行基金调出上途、调入下途记付出;余额在收入方表示发行基金在途调入净额,在付出方表示发行基金在途调出净额。年终该科目余额为零。

总库按辖属库,分库、中心支库按本库、辖属库分设账户。

3.“5020总行重点库发行基金”科目(总行重点库及总行代保管库使用),用以反映重点库、总行代保管库发行基金库存变化情况。调入发行基金、印制人民币产品入库记收入,调出发行基金记付出,余额在收入方,反映发行基金库存数。

总库按重点库、总行代保管库分设账户。

4.“5021总行重点库发行基金在途”科目(总库专用),用以反映重点库及总行代保管库发行基金调拨变化情况。收入方反映发行基金调入上途、调出下途付出方反映发行基金调出上途、调入下途;余额在收入方反映发行基金在途调入净额,在付出方反映发行基金在途调出净额。年终该科目余额为零。

总库按重点库、总行代保管库分设账户。

5.“5030印制及销毁票币”科目(总库专用),用以反映历年人民币产品生产及残损人民币销毁变化情况。印制企业解缴合格人民币产品记收入,残损人民币销毁记付出,余额在收入方,反映全国发行基金库存和流通中货币总数(即历年印制票币总额扣减历年销毁票币总额)。

总库按版别、券别及年度分设账户。

(二)中国人民银行会计科目(与发行库相关)

1.“2000流通中货币”科目(总库专用),反映流通中货币量。发行货币时,贷记本科目;回笼货币时,借记本科目。

2.“3200发行基金往来”科目,本科目核算商业银行或本行业务库向发行库交存、支取现金的业务。交存现金或上划贷方余额记借方,支取现金或上划借方余额记贷方,余额轧差反映。分支行借方余额反映货币净回笼,贷方余额反映货币净投放。

总行每日以分行电报的投放、回笼数分别记载本科目。发行数借记本科目贷记“流通中货币”科目;回笼数借记“流通中货币”科目,贷记本科目。

3.“6010发行基金”科目(中国人民银行会计表外科目),本科目核算发行基金出入库金额。入库时记收入,出库时记付出,余额为发行基金的库存数。

(三)科目平衡关系

发行基金科目的平衡关系是:5010分支库发行基金+5011分支库发行基金在途+5020总行重点库发行基金+5021总行重点库发行基金在途+2000流通中货币=5030印制及销毁票币。

(四)登记簿的设置

1.“5010分支库发行基金”券别登记簿(附式1,略),用以反映分支库发行基金各券别出入库及库存情况。

发行库按券别设全辖券别分户,全辖券别分户下按本库、辖属库设二级分户。

2.“5011分支库发行基金在途”券别登记簿(附式2,略),用以反映分支库发行基金在途券别情况。

发行库按券别设全辖券别分户,全辖券别分户下按本库、辖属库设二级分户。

3.“5020总行重点库发行基金”券别登记簿(附式3,略),用以反映重点库、总行代保管库各券别出入库及库存变化情况。

总库、重点库、总行代保管库设券别分户,总库在券别分户下按重点库、总行代保管库设二级分户。

4.“5021总行重点库发行基金在途”券别登记簿(附式4,略),用以反映重点库、总行代保管库在途券别情况。

发行库应按券别设全辖券别分户,各券别分户下按本库、辖属库设二级分户。

5.“5013分文库残损人民币销毁在途”登记簿(附式5,略),用以反映残损人民币销毁命令执行情况。残损人民币销毁点按残损人民币销毁命令分别设置残损人民币销毁在途登记簿,收入方反映残损人民币销毁出库金额,付出方反映残损人民币销毁寄库金额,余额反映实际销毁数;全部销毁完成后在付出方核销该残损人民币销毁命令金额,余额为零。

6.“发行基金库存”登记簿,管库员用来登记发行基金出入库及库存情况的文物账簿(参见《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发行库管理办法》)。入库时记收入,出库时记付出,余额反映发行基金库存数。

三、人民币产品印制入库的核算

(一)总行重点库的核算

印制企业解缴合格人民币产品入库时,应填制“人民币产品入库单”(附式6,略)一式四联。

第一联:回执

第二联;发行会计记账凭证附件

第三联:印制企业主管部门结算凭证

第四联:总行印制费结算凭证

各联加盖公章后,随人民币产品送交指定的总行重点库。总行重点库发行会计根据人民币产品入库单打印“人民币产品入库凭证”(附式7,略)一式两联,连同人民币产品入库单送管库员。

第一联:发行会计记账凭证

第二联:记发行基金库存登记簿

管库员在审核人民币产品入库单、人民币产品入库凭证并验收实物入库无误后,在人民币产品入库单和人民币产品入库凭证上加盖发行基金收讫章(附式8,略)及经手人印章。人民币产品入库单第一。三、四联退印制企业,第二联同人民币产品入库凭证第一联送发行会计。发行会计将人民币产品入库凭证第一联附人民币产品入库单第二联记发行基金账,会计分录是:

收入:5020总行重点库发行基金

管库员凭人民币产品入库凭证第二联记发行基金库存登记簿。

(二)总库的核算

总库接收重点库报来的业务数据电报无误后,打印总库发行基金收入传票(附式9,略)一式两联。

第一联:5020总行重点库发行基金传票

第二联:5030印制及销毁票币科目传票

分别记5020总行重点库发行基金科目和5030印制及销毁票币科目,会计分录如下;

收入:5030印制及销毁票币??**券别户

收入:5020总行重点库发行基金??**分户

总库收到印制企业主管部门转来的加盖有重点库发行基金收讫章的“人民币产品入库单”第四联核对无误后,办理印制费用结算。

四、发行基金调拨的核算

发行基金调拨,包括上下级库之间、同级库之间的调拨。

(一)发行基金调拨命令的签发

发行基金调拨命令(附式10,略)一式三联:

第一联:存查,并代签发库记账凭证附件

第二联:调出命令

第三联:调入命令

发行基金调拨应由调出库根据发行基金调拨命令打印发行基金调拨凭证(附式11,略)一式六联。

第一联:调出库记账凭证

第二联:出库凭证

第三联:调入库记账凭证

第四联;入库凭证

第五联:调出行6010发行基金科目传票

第六联:调入行6010发行基金科目传票

(二)签发行的核算

1.发行基金调拨命令一经签发,签发行即根据发行基金调拨命令第一联记“5011分支库发行基金在途”科目或“5021总行重点库发行基金在途”科目的调出上途或调入上途,会计分录是:

收入:5011分支库发行基金在途(或5021总行重点库发行基金在途)??调入库分户

付出:5011分支库发行基金在途(或5021总行重点库发行基金在途)??调出库分户

2.签发行收到调出库、调入库发行基金调拨执行项目电报后,记“5011分支库发行基金在途”科目或“5021总行重点库发行基金在途”科目的调出下途或调入下途,会计分录是:

收入:5011分支库发行基金在途(或5021总行重点库发行基金在途)??调出库分户

付出:5011分支库发行基金在途(或5021总行重点库发行基金在途)??调入库分户

(三)调出库与调入库的核算

1.调出库向调入库运送发行基金

调出库发行会计根据发行基金调拨命令,打印发行基金调拨凭证,加盖发行基金付讫章(附式12,略)和有关人员名章,记发行基金账后交管库员。会计分录是:

付出:5010分支库发行基金

付出:5020总行重点库发行基金

管库员审核发行基金调拨凭证和发行基金调拨命令无误后,办理实物出库。第二联留记发行基金库存登记簿,第一、三、四、六联送调入库。调出命令退发行会计暂作记账凭证。

第五联送本行会计部门记“6010发行基金”科目,其会计分录是:

付出:6010发行基金

调入库管库员在验收发行基金与发行基金调拨命令、发行基金调拨凭证无误后,办理入库,在发行基金调拨凭证第一、三、四、六联加盖发行基金收讫章和经手人章,第一联交调出库解款员持回,第四联留记发行基金库存登记生簿,第三联附发行基金调拨命令和发行基金调拨专用介绍信交发行会计记发行基金账,其会计分录是:

收入:5010分支库发行基金

收入:5020总行重点库发行基金

第六联送本行会计部门记“6010发行基金”科目。其会计分录是:

收入:6010发行基金

调出库解款员将持回的发行基金调拨凭证第一联交发行会计,发行会计核对其与原调出命令无误后,将发行基金调拨凭证附发行基金调拨命令补作正式记账凭证。

2.调入库到调出库提取发行基金

调入库到调出库提取发行基金时,调出库发行会计在审核调入库出示的发行基金调入命令、调拨专用介绍信无误后,根据发行基金调出命令打印发行基金调拨凭证,在第一、二、五联上加盖发行基金付讫章和有关人员名章后交管库员办理发行基金出库。管库员核对发行基金调拨命令、发行基金调拨凭证。发行基金调拨专用介绍信、调入库解款员身份无误后,办理出库。调入库解款员核对调出库交付的发行基金无误后,在发行基金调拨凭证第一联上签字。调出库管库员将第二联留记发行基金库存登记簿,第一联附发行基金调拨命令、调出库发行基金调拨专用介绍信退发行会计记发行基金账,其会计分录是:

付出:5010分支库发行基金

付出:5020总行重点库发行基金

第五联送本行会计部门记“6010发行基金”科目,其会计分录是:

付出:6010发行基金

第三、四、六联交调入库解款员带回。

调入库管库员在验收发行基金无误后,办理入库,在发行基金调拨凭证第三、四、六联加盖发行基金收讫章和经手人章,第四联留记发行基金库存登记簿,第三联附发行基金调拨命令和发行基金调拨专用介绍信交发行会计记发行基金账,其会计分录是:

收入:5010分支库发行基金

收入:5020总行重点库发行基金

第六联送本行会计部门记“6010发行基金”科目。其会计分录是:

收入:6010发行基金

(四)撤销发行基金调拨命令的核算

因故需撤销原发行基金调拨命令,签发行应在退回的调出、调入命令上加盖

“撤销”章,凭以记“5011分支库发行基金在途”或“5021总行重点库发行基金在途”,其分录如下;

收入:5011分支库发行基金在途(或5020总行重点库发行基金在途)??调出库分户

付出:5011分支库发行基金在途(或5021总行重点库发行基金在途)??调入库分户

五、发行库对商业银行存取现金的核算

(一)商业银行向人民银行交存现金的核算

商业银行向发行库交存现金时,应填制现金交款单一式两联,完整券与残损人民币应分别填写,且每张凭证合计金额必须以千元为单位。管库员核对款项符合入库要求后,在现金交款单上加盖经手人章。商业银行交款员将经管库员签章后的现金交款单交发行会计,发行会计据此打印发行基金入库凭证(附式13,略)一式三联,送管库员办理入库。

第一联:发行会计记账凭证

第二联:发行库入库凭证

第三联:会计部门传票附件

管库员审核发行基金入库凭证。现金交款单与商业银行所交款项入库无误后,在发行基金入库凭证第一、二联加盖发行基金收讫章,在现金交款单和发行基金入库凭证第三联加盖现金收讫章(附式14,略)。现金交款单第一联退商业银行。发行基金入库凭证第二联由管库员留记发行基金库存登记簿,第一联交发行会计做账务处理,其会计分录是:

收入:5010分支库发行基金

第三联连同现金交款单第二联送会计部门。

人民银行会计部门接到发行部门转来的商业银行现金交款单和发行基金入库凭证第三联,凭其填制发行基金往来科目现金付出传票,发行基金入库凭证作现金付出传票附件,同时填制发行基金表外科目收入传票,进行账务处理。其会计分录是:

借:3200发行基金往来

贷:21*0****准备金存款

收入:6010发行基金

(二)商业银行向人民银行支取现金的核算

商业银行向人民银行支取现金应填写现金支票,经人民银行会计部门审核记账,并填制发行基金往来科目现金收入传票后,一并交发行会计。其会计分录是:

借:21*0****准备金存款

贷:3200发行基金往来

发行基金往来科目应在收到发行部门转来的发行基金出库凭证后记载。

发行会计收到现金支票和发行基金往来科目现金收入传票后,凭会计部门已审核记账和签章的现金支票,打印发行基金出库凭证(附式15,略)一式三联。

第一联:发行会计记账凭证

第二联:发行库出库凭证

第三联:会计部门传票附件

在第一、二联上加盖发行基金付讫章和经手人章,第三联和现金支票、发行基金往来科目现金收入传票上加盖现金付讫章(附式16,略)和经手人章。第一联发行会计凭以记发行基金账,其会计分录是:

付出:5010分支库发行基金

第二、三联连同现金支票送管库员,管库员核对发行基金出库凭证与商业银行现金支票无误后,加盖经手人章,办理出库。商业银行取款人验收现金无误后,在第二联上签章,管库员将此联留记发行基金库存登记簿。第三联同现金支票、发行基金往来科目现金收入传票一并送会计部门。会计部门审核后,将第三联发行基金出库凭证作发行基金往来科目传票附件,并凭以填制发行基金表外科目付出传票,记“6010发行基金”科目,其会计分录是:

付出:6010发行基金

六、人民银行业务库向发行库存取现金的核算

(一)业务库向发行库交存现金的核算

业务库向发行库交存现金时,应填制两联交存发行库现金凭单(附式17,略)。

第一联:留存

第二联:现金付出传票附件

经出纳主管人员签章后,送会计部门,会计部门凭以填制现金收入传票和发行基金往来科目现金付出传票,并进行账务处理。会计分录是:

借:3200发行基金往来

贷:1000现金

然后将现金付出传票和两联交存发行库现金凭单一并交业务库。业务库登记现金付出日记簿后,将两联交存发行库现金凭单和现金送交发行部门。

发行部门收到款项和交存发行库现金凭单后,打印发行基金入库凭证,办理入库手续,其核算同商业银行向人民银行存款,但应将两联交存发行库现金凭单退业务库。

业务库将收到的两联交存发行库现金凭单加盖相关印鉴后,第一联留存,第二联退会计部门作发行基金往来科目现金付出传票附件。

会计部门收到发行基金入库凭证第三联,应将其同交存发行库现金凭单第二联补作发行基金往来科目现金付出传票的附件。同时记载“6010发行基金”科目,其会计分录是:

收入:6010发行基金

(二)业务库向发行库支取现金的核算

业务库向发行库支取现金时,应填制一式两联支取发行库现金凭单(附式18,略)。

第一联:留存

第二联:现金收入传票附件

经行长和出纳主管人员签章后,送会计部门。会计部门凭以填制现金付出传票和发行基金往来科目现金收入传票。会计分录是:

借:1000现金

贷:3200发行基金往来

发行基金往来科目应在收到发行部门转来的发行基金出库凭证后记载。发行基金往来科目现金收入传票和支取发行库现金凭单送交发行会计。

发行会计经审核凭证无误后,打印发行基金出库凭证,加盖发行基金付讫章和有关人员名章后送管库员办理出库,其核算同商业银行支取现金,但应将支取发行库现金凭单交业务库出纳人员。

业务库收到现金和两联支取发行库现金凭单后,应在第二联支取发行库现全凭单上加盖相关印章后送会计部门,第一联留记现金收入日记簿。

会计部门收到发行基金出库凭证第三联后,应将其同支取发行库现金凭单第二联作发行基金往来科目现金收入传票的附件。同时填制发行基金表外科目付出传票,会计分录:

付出:6010发行基金

七、上级库对货币发行与回笼的核算

(一)分库、中心支库的核算

分库或中心支库收到下级库发行与回笼数据电报,打印发行基金收入和发行基金付出传票,并作账务处理。

发行的账务处理是:

付出:5010分支库发行基金??**库户

回笼的账务处理是:

收入:5010分支库发行基金??**库户

同时汇总全辖货币发行与回笼数,报上级库。

(二)总库的核算

总库收到下级库发行与回笼电报后,作账务处理如下:

如系发行,应分别编制转账借、贷方传票各两联,会计部门分录是:

借:3200发行基金往来??**分户

贷:2000流通中货币??**分户

发行库核算的分录是:

付出:5010分支库发行基金??**分户

如系回笼,应分别打印转账借、贷传票各两联,会计部门分录是:

借:2000流通中货币??**分户

贷:3200发行基金往来??**分户

发行库核算分录是:

收入:5010分支库发行基金??**分户

八、残损人民币销毁的核算

(一)残损人民币销毁命令的签发

销毁点销毁残损人民币,应由分库签发残损人民币销毁命令一式二联(附式19,略)。

第一联:签发行留存

第二联:销毁命令

(二)销毁点的核算

1.一次出库销毁的核算

销毁点根据残损人民币销毁命令,填制残损人民币销毁出库凭证一式三联(附式20,略),加盖发行基金付讫章和经手人章,送库房办理出库。

第一联:发行会计记账凭证附件

第二联:出库凭证

第三联:记残损人民币销毁在途登记簿

管库员审核残损人民币销毁出库凭证与残损人民币销毁命令无误,办理残损人民币销毁出库,第一、三联交销毁负责人,第二联记发行基金库存登记簿。

销毁完成后,销毁专职督查员和销毁负责人在残损人民币销毁出库凭证第一、三联上签章,交发行会计作账务处理。第一联作残损人民币销毁出库汇总凭证附件,第三联记残损人民币销毁在途登记簿。

销毁点还要编制残损人民币销毁表一式三份,加盖发行库章并由销毁专职督查员签章后,一份库房留存作残损人民币出库凭证的附件,一份发行会计作残损人民币销毁记账凭证附件,一份报分库。

发行会计审核残损人民币销毁命令与第一联残损人民币销毁出库凭证无误,打印残损人民币销毁出库汇总凭证(附式21,略)一式三联。

第一联:发行会计记账凭证

第二联:核销残损人民币销毁在途登记簿

第三联:6010发行基金科目传票

在各联加盖发行基金付讫章和经手人章,第一联附残损人民币销毁出库凭证第一联、残损人民币销毁命令、残损人民币销毁表记发行基金账,会计分录如下:

付出:5010分支库发行基金??本库户

第二联核销残损人民币销毁在途登记簿

第三联送会计部门记“6010发行基金”科目,会计分录是:

付出:6010发行基金

2.分次销毁核算

如一个残损人民币销毁命令分次销毁,应分次填制残损人民币销毁出库凭证,送管库员办理出库。每次销毁完成后,由销毁专职督查员和销毁负责人在残损人民币销毁出库凭证第一、三联上签章,退发行会计。发行会计将第一联暂存,第三联记残损人民币销毁在途登记簿。

当日已出库的残损人民币因故没有全部销毁,应填制残损人民币销毁寄库凭证(附式22,略)一式四联,办理寄存手续。

第一联:残损人民币销毁在途登记簿付方凭证

第二联:管库员登记其他实物登记簿

第三联:提取寄库物品凭证

第四联:残损人民币销毁在途登记簿收方凭证

全部销毁结束后,发行会计根据经销毁专职督查员和销毁负责人签字的残损人民币销毁出库凭证第一联填制残损人民币销毁出库汇总凭证,进行账务处理,会计核算手续同上。

3.钞票自动处理系统销毁的核算

使用钞票自动处理系统销毁残损人民币,由上级库或本库签发残损人民币销毁命令。在执行残损人民币销毁命令时,由清分负责人根据当天清分能力,填制发行基金清分出库凭证一式两联(用发行基金出库凭证代)。

第一联:清分负责人留存

第二联:登记发行基金复点交接登记簿

经发行部门负责人签章后,送管库员办理清分出库手续。清分负责人核对出库数无误后,在发行基金复点交接登记簿上签字。

当日清分结束后,清分负责人对清分机打印出的清分报告汇总。对清分出的完整券,填制发行基金清分入库凭证一式两联(用发行基金入库凭证代)。

第一联:清分负责人留存

第二联:登记发行基金复点交接登记簿

对已销毁的残损人民币,清分负责人在核对数字无误后,在清分报告上签章确认,送发行会计。发行会计根据经清分负责人签章的清分报告,填制残损人民币销毁出库凭证,加盖发行基金付讫章,第一联暂存,第二联交清分负责人,第三联记残损人民币销毁在途登记簿。清分负责人将残损人民币销毁出库凭证第二联、发行基金清分入库凭证、发行基金实物一并送库房办理入库。

管库员核对发行基金清分入库凭证同发行基金实物一致,发行基金实物加当日已销毁残损人民币数同当日出库发行基金一致后,同清分负责人在发行基金复点交接登记簿上签字,办理入库。同时,凭残损人民币销毁出库凭证第二联登记发行基金库存登记簿。

一个残损人民币销毁命令执行完毕,发行会计应及时进行完整券与残损人民币的对转业务,之后再进行残损人民币销毁的账务处理,其会计核算同分次销毁。

当销毁金额超出本次残损人民币销毁命令金额时,应将超出部分结转到下一个残损人民币销毁命令所设立的残损人民币销毁在途登记簿上。

(三)分库的核算

分库接到销毁点上报的残损人民币销毁项目电报时,应打印出发行基金付出传票,凭以记账,其会计分录是:

付出:5010分支库发行基金??**分户

待收到下级行残损人民币销毁表时,将其和残损人民币销毁命令作为发行基金付出传票的附件。

(四)总库的核算

总库接到分库残损人民币销毁项目电报时,打印两份发行基金忖出传票,进行账务处理,其会计分录是:

付出:5010分支库发行基金??**分库户

付出:5030印制及销毁票币??**券别户

九、其他业务的核算

(一)完整券与残损人民币对转的核算

完整券和残损人民币进行对转时,应打印发行基金转账收入传票(附式23,略)、发行基金转账付出传票(附式24,略)各一式三联,加盖发行基金收、付讫章及经手人章,第一联作发行会计记账凭证,第二联管库员记发行基金库存登记簿,第三联送会计部门。发行会计、管库员凭发行基金转账收、付传票登记“5010分支库发行基金”券别登记簿和发行基金库存登记簿。

(二)不可抗力造成发行基金损失的核算

因火灾、水灾等灾害造成发行基金损失的,经有关人员及库主任核实损失,按规定报上级行批准后,按残损人民币销毁处理。完整券造成损失,应先将完整券转成残损人民币,其账务处理同完整券和残损人民币对转,再按残损人民币销毁进行账务处理。如系残损人民币损失,直接接残损人民币销毁手续处理。

(三)发行基金长款、短款的核算

如发行库发行基金出现大额长款、短款,经库主任核实,按规定报经上级行批准后,填制特种凭证,长款时填制特种入库凭证(用发行基金入库凭证代),短款时填制特种出库凭证(用发行基金出库凭证代),经库主任,发行、保卫、会计部门负责人共同签章后,先将长款、短款款项转入暂收、暂付款项科目下“待查错账”户核算。

如系发行库长款,其会计分录是:

借:3200发行基金往来

贷:2650暂收款项??待查错账

收入:6010发行基金

如系发行库短款,其会计分录是:

借:1650暂付款项??待查错账

贷:3200发行基金往来

付出:6010发行基金

发行库出现长款、短款,查明原因的,应按发行制度的有关审批权限,经批准后,转销暂收、暂付款项科目,作调账或损益处理。

发行部门按商业银行存款、取款账务核算处理。

(四)保管品业务的核算

保管品的调拨由调出库根据保管品调拨命令填制保管品调拨凭证,其处理手续同发行基金调拨。

当接到上级行保管品发行通知后,于发行日根据规定,将实物数量换算成发行基金金额,打印发行基金转账收入(附式23,略)或发行基金转账付出传票(附式24,略)一式三联。

第一联:发行会计记账凭证

第二联:管库员记发行基金库存登记簿

第三联:6010发行基金科目传票

在各联上加盖发行基金收讫或付讫章及经手人章,登记相关账簿,其会计处理手续同发行基金调拨,但应将原保管品调拨命令、调拨凭证作发行基金转账收入或付出传票的附件。同时结转保管品登记簿。

十、结账、对账及错账处理

(一)结账与对账

1.支库

每日营业终了,应将发行基金账面余额、各券别登记簿余额同库存发行基金实物核对一致,将发行基金账“回笼”栏当日发生额同会计部门“3200发行基金往来”科目借方当日发生额核对一致,将“发行”栏当日发生额同“3200发行基金往来”科目贷方当日发生额核对一致,将发行基金账当日收方发生额、付方发生额、余额同会计部门“6010发行基金”科目收方发生额、付方发生额、余额核对一致。打印科目汇总单、发行基金库存券别报表。

月终,除应做好日终账务处理外,还应将发行基金账“回笼”栏月份合计数同会计部门“3200发行基金往来”科目借方月计发生额核对一致,将“发行”栏月份合计数同“3200发行基金往来”科目贷方月计发生额核对一致,将发行基金账收方月合计、付方月合计月末余额同会计部门“6010发行基金”科目收方月计发生额、付方月计发生额、余额核对一致。打印当月发行基金账、发行基金券别登记簿。

年终,除应做好上述各项工作外,还需核对发行基金账“回笼”栏年累计数同会计部门“3200发行基金往来”科目借方年累计发生额一致,将“发行”栏年累计数同“3200发行基金往来”科目贷方年累计发生额核对一致,将发行基金账收方年合计、付方年合计、年末余额同会计部门“6010发行基金”科目收方年计发生额、付方年计发生额、余额核对一致。将当年发行基金账最后余额结转到下年发行基金账。

2.中心支库、分库

中心支库、分库发行会计对本库货币发行业务的核算与支库相同。

中心支库、分库每日应将当日全辖业务汇总,记载“5010分支库发行基金”科目和“5011分支库发行基金在途”科目总账以及全辖券别登记簿。会计分录如下:

收入:5010分支库发行基金(5011分支库发行基金在途)??总账

付出:5010分支库发行基金(5011分支库发行基金在途)??总账

除此以外,中心支库、分库还应将汇总的全辖业务电报报上级库,并打印出科目汇总单、全辖发行基金余额表、全辖发行基金在途余额表。

月终,除应进行自身汇总平衡外,全辖发行基金账“回笼”栏月份合计数应同会计部门全辖“3200发行基金往来”科目借方月计发生额一致,“发行”栏月合计数应同会计部门全辖“3200发行基金往来”科目贷方月计发生额一致。打印全辖发行基金总账、分户账,发行基金在途总账、分户账。

年终,除应做好上述各项工作外,还应核对全辖发行基金在途总账、分户账余额是否为“0”,将全辖发行基金账“回笼”栏年合计数同会计部门全辖“3200发行基金往来”科目借方年累计发生额核对一致,“发行”栏年累计数同会计部门全辖“3200发行基金往来”科目贷方年累计发生额核对一致。将发行基金账余额结转下年度。

3.总行重点库、代保管库

每日营业终了。应将发行基金账余额、各券别登记簿余额同库存发行基金实物核对一致,并打印出科目汇总单、库存券别报表。

月终,还应打印出发行基金账、发行基金券别登记簿。

年终除做好上述各项工作外,还应将发行基金账余额结转下年度。

4.总库

日终,汇总当日全国业务数据,记各科目总账。会计分录如下:

(1)收入:5010分支库发行基金(5011分支库发行基金在途)??总账

5020总行重点库发行基金(5021行重点库发行基金在途)??总账

付出:5010分支库发行基金(5011分支库发行基金在途)??总账

5020总行重点库发行基金(5021总行重点库发行基金在途)??总账

(2)收入:5030印制及销毁票币??总账

付出:5030印制及销毁票币??总账

中国人民银行发行基金往来科目上年户余额,次年由会计部门通过联行往账逐级上划至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上划前要同发行库发行基金科目的发行与回笼年累计发生额及余额核对一致,并填制特种转账借贷传票一式两联,一联传票作发行基金往来科目传票与有关联行科目对转上划上年户余额,一联传票随报单寄上级行。上划贷方余额时会计分录是:

借:3200发行基金往来

贷:3000联行往账

上划借方余额时分录相反。

上级行收到上划的发行基金往来科目上年户余额时,应先通过暂收、暂付款项科目集中其辖内上划的发行基金往来科目上年户余额。

收到上划贷方报单时,其会计分录是:

借:3020联行来账

贷:2650暂收款项

收到上划借方余额时,其会计分录是:

借:1650暂付款项

贷:3020联行来账

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汇总下级行上划的发行基金往来科目余额后,应于次年1月10日前集中上划总行(行号10053)。

(二)错账与错报发行、回笼数字的冲正

发生错账,按中国人民银行会计制度和货币发行管理信息系统的规定冲正。如系发行、回笼数错,应先用负数将错误数字冲减,再补正确数字。如系项目错,先用负数将错误项目冲减,再补正确项目。冲正数据应与当日正常业务汇总后报上级库。

上级库收到冲正报后,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十一、报表

发行基金库存券别报表是发行基金库存实物报表,各级发行库及总行重点库、总行代保管库,均应分开完整券与残损人民币,按版别、券别,以元为单位填制。每年最后一个业务日结束后,应打印出当日的库存券别报表于次年1月3日前报上级库备查(节假日顺延)。

十二、会计档案管理

货币发行会计档案是记录和反映货币发行业务活动的重要史料和证据。会计档案管理是对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核算专业材料的纸质、磁介质等载体的保管、调阅、销毁等工作的统称。会计档案应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

(一)会计档案的种类

1.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科目日结单、其他会计凭证。

2.发行基金总账、分户账、明细账、余额表和其他会计账簿。

3.月度、季度、年度会计报表。

4.储存有数据的各类磁介质载体。

(二)会计档案的保存期限

货币发行会计档案保存期限分永久保存和定期保存两类,其中定期保存分15年期、5年期、其他3种。

1.水久保存

(1)全国发行基金印制、销毁、库存、流通中货币及货币投放、回笼情况的年度统计资料。

(2)全国货币发行业务会计决算报表。

(3)会计档案保管登记簿及会计档案销毁登记簿。

(4)各级行认为需要永久保存的其他档案和有关材料。

2.定期保存

(1)保存15年

发行基金总账、分户账,发行基金在途总账、分户账,本库发行基金明细账簿。

(2)保存5年

①各种凭证。传票及通讯异常时下级行上报的纸质电报。

②全辖发行基金出入库日报表、月终日发行基金库存券别报表、残损人民币销毁表。

(3)其他

①年终账务数据文件应双备份,脱机异地保存,保存期限为5年。

②货币发行管理信息系统全套文档材料以及软件程序,应保存到软件停止使用、或改版之后1年。

③月终后备份的数据文件,应在双硬盘上分别备份,保存期限为1年。

④日终后备份的数据文件,保存期限为10天。

(三)会计档案的保存要求

1.必须防磁、防潮、防尘、防火;双备份会计档案,应异地存放。

2.对磁介质会计档案,要定期检查,两年复制一次.防止会计档案的损坏或损失。

(四)会计档案的销毁

保存期满的会计档案,应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1.销毁单位提出会计档案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2.单位负责人审批并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3.磁介质会计档案的销毁可采用磁盘格式化的方式。

4.销毁会计档案时,应指定专人负责监销。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销毁后,监销人员和销毁现场人员应在销毁登记簿上签名或签章,以存档备查。

(五)单位合并的会计档案保管

单位合并后原单位解散的,原单位的会计档案应由合并后的单位统一保管;单位合并后原单位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仍应由原单位保管。

十三、附则

(一)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可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报总行备案。

(二)本规定修改、解释权属中国人民银行。

(三)本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执行。

中国人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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