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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3]第11号

发布部门:中国人民银行

发文字号: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3]第11号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公布日期:2003-10-16

施行日期:2003-10-16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中国人民银行定于2003年10月23日发行2003版观音贵金属纪念币一套。该套纪念币共3枚,其中金币1枚,铂币1枚,银币1枚,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

一、纪念币图案

(一)正面图案

1/10盎司金质纪念币、1/10盎司铂质纪念币、1公斤银质纪念币正面图案均为普陀山朝圣门,并刊国名、年号。

(二)背面图案

1、1/10盎司金质纪念币、1/10盎司铂质纪念币背面图案均为观音像,并刊面额。

2、1公斤银质纪念币背面图案为水月观音像,并刊面额。

二、纪念币规格和发行量

(一)1/10盎司金质纪念币为精制币,含纯金1/10盎司,形状为圆形,直径18毫米,面额50元,成色99.9%,发行量33000枚。

(二)1/10盎司铂质纪念币为精制币,含纯铂1/10盎司,形状为圆形,直径18毫米,面额100元,成色99.9%,发行量33000枚。

(三)1公斤银质纪念币为精制币,含纯银1公斤,形状为圆形,直径100毫米,面额300元,成色99.9%,发行量3800枚。

三、该套贵金属纪念币由上海造币厂、沈阳造币厂、深圳国宝金币制造厂和瑞士PAMP S.A.公司铸造,中国金币总公司总经销。

中国人民银行
二00三年十月十六日

中国人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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