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江西省中小企业局、中国农业银行江西省分行、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农业厅、江西省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江西省一村一品示范点融资担保试点方案的通知》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一月十九日
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洪府发[2007]11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7-01-19
施行日期:2007-01-19
时效性:已失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江西省中小企业局、中国农业银行江西省分行、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农业厅、江西省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江西省一村一品示范点融资担保试点方案的通知》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一月十九日
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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