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共收录 303235 条法规今日更新 50 条法规

您的当前位置: 找法网 > 法规库 > 正文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冀国税外发(1998)14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98-05-28

施行日期:1998-05-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8]59号《关于印发〈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报告省局,各市于每年12月5日前,将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的总结报送省局,并附报《关联企业转让定价案例年度汇总表》和案例。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免责声明: 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