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改组改制中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8]9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对本地区改组改制企业进行一次摸底调查。在实际执行中有什么问题及建议,请及时向区局反映。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改组改制中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 新国税所字[1998]91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98-08-19
施行日期:1970-01-01
时效性:已失效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改组改制中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8]9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对本地区改组改制企业进行一次摸底调查。在实际执行中有什么问题及建议,请及时向区局反映。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改组改制中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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