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共收录 303235 条法规今日更新 50 条法规

您的当前位置: 找法网 > 法规库 > 正文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监察厅关于对省政府近年来公布取消的收费项目开展检查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0-07-10

施行日期:1970-01-01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监察厅《关于对省政府近年来公布取消的收费项目开展检查的通知》(辽价发[2000]60)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周密安排部署,对税务收费项目逐项清理检查,不留死角,认真把这项工作抓好,进一步促进全系统纠正部门不正之风工作深入开展。将自查情况于7月14日前报省局监察室,以便汇总上报。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免责声明: 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