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纳税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00年国庆节放假的通知精神,国庆节放假七天(10月1日起至7日止)。为使纳税人更好地办理纳税申报,经局领导同意,10月份的纳税申报延期至18日止。请广大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
特此通知
浙江省金华市地方税务局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0-09-18
施行日期:1970-01-01
时效性:已失效
各纳税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00年国庆节放假的通知精神,国庆节放假七天(10月1日起至7日止)。为使纳税人更好地办理纳税申报,经局领导同意,10月份的纳税申报延期至18日止。请广大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
特此通知
浙江省金华市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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