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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我省第二批列入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范围的担保机构名单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皖地税(2001)279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1-12-11

施行日期:2001-12-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我省列入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范围的担保机构名单(第二批)通知你们,并请依照《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的通知》(皖地税[2001]218号)中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对安徽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等8户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名单附后)从事担保业务取得的收入,自其享受免税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

请遵照执行。

附件:安徽省第二批列入全国试点的担保机构名单

一、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

序号    试点担保机构名称         体系代码      市县

1  安徽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      ZXD00079     合肥市

二、从事中小企业担保业务的其他机构

序号    试点担保机构名称         体系代码      市县

1  蚌埠市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ZQD00097     蚌埠市

2  池州金信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ZQD00098     池州市

3  芜湖市民鑫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ZQD00099     芜湖市

4  芜湖银联担保有限公司          ZQD00100     芜湖市

5  安庆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ZQD00101     安庆市

6  安庆市协诚担保有限公司          ZQD00102     安庆市

7  安庆市房屋置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ZQD00103     安庆市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安徽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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