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1]762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联通有限公司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联通有限公司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鄂国税函(2001)504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1-12-19
施行日期:2001-12-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1]762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联通有限公司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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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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