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发展计划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会同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审议通过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办法》(2003年国家计委第30号令)。现将江苏省发展计划委员会苏计法规发(2003)392号文件转发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办法》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无锡市发展计划委员会
二00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无锡市发展计划委员会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锡计重[2003]5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3-04-28
施行日期:2003-04-28
时效性:已失效
各市(县)、区发展计划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会同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审议通过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办法》(2003年国家计委第30号令)。现将江苏省发展计划委员会苏计法规发(2003)392号文件转发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办法》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无锡市发展计划委员会
二00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无锡市发展计划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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