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海南海田水产饲料有限公司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请示》(市国税发〔2003〕378号)收悉。经审核,同意海南海田水产饲料有限公司生产的草虾0号料、草虾1号料、草虾2号料、草虾3号料、南美白虾0号料、南美白虾1号料、南美白虾2号料和南美白虾3号料8种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
此复
二○○三年八月十九日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部门: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字号:琼国税函(2003)199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3-08-19
施行日期:2003-08-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海口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海南海田水产饲料有限公司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请示》(市国税发〔2003〕378号)收悉。经审核,同意海南海田水产饲料有限公司生产的草虾0号料、草虾1号料、草虾2号料、草虾3号料、南美白虾0号料、南美白虾1号料、南美白虾2号料和南美白虾3号料8种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
此复
二○○三年八月十九日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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