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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海南海田水产饲料有限公司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的批复

发布部门: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字号:琼国税函(2003)199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3-08-19

施行日期:2003-08-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海口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海南海田水产饲料有限公司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请示》(市国税发〔2003〕378号)收悉。经审核,同意海南海田水产饲料有限公司生产的草虾0号料、草虾1号料、草虾2号料、草虾3号料、南美白虾0号料、南美白虾1号料、南美白虾2号料和南美白虾3号料8种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

此复

二○○三年八月十九日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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