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和意大利政府海运协定税收条款换函生效的通知》(国税发[2005]5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冀国税发(2005)120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5-08-17
施行日期:2005-08-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和意大利政府海运协定税收条款换函生效的通知》(国税发[2005]5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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