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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国税局重大案件审理严把“五关”

发布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法律

公布日期:2005-12-22

施行日期:2005-12-22

时效性: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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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国税系统为保证案件审理的合法性,全省各级国税机关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在案件审理中,严把“五关”,一是严把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标准关;二是严把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定性关;三是严把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程序关;四是严把重大税务案件的证据关;五是严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关。发挥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的职能作用,规范了税务人员的执法行为,维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2005年,青海省国税系统共审理重大税务案件38起,其中:维持33起,改变调查部门处理意见3起,发回复查2起。审理率平均达到20%以上,审理涉税金额1880.47万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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