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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兴勤(常州)电子有限公司享受“两个密集型企业”税收优惠的批复

发布部门: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字号:苏国税函(2006)第416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12-15

施行日期:2006-12-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常州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兴勤(常州)电子有限公司申请享受两个密集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请示》(常国税发[2006]152号)收悉,经请示,总局以国税函[2006]1124号批复如下:

兴勤(常州)电子有限公司是1996年在江苏省常州市(属沿海经济开放区)成立的外商独资企业,经营范围为生产压敏电阻器、热敏电阻器及其电子陶瓷元器件、电脑传感器、汽车传感器、家电传感器及其配件,销售自产产品。该公司主导产品为TVRK*D型高能压敏电阻器、低阻型热敏电阻器、超低电阻率过流保护用热敏电阻器、抑制浪涌型负温度热敏电阻器(SCK)、表面贴装(SMD)型压敏电阻器、玻璃封装型热敏电阻器,属于《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0) 》“高性能功能陶瓷、结构陶瓷”中“ZnO基变阻器材料”、“正温特性热敏电阻(PTC)”(序号:06020406、06020407)范围。2005年9月,该公司被江苏省科技厅认定为“技术密集知识密集型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1目的规定,同意兴勤(常州)电子有限公司从2006年度起,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六年十二月十五日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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