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共收录 303235 条法规今日更新 50 条法规

您的当前位置: 找法网 > 法规库 >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受让金花股份股权过户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国税函(2005)775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5-08-04

施行日期:2005-08-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近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关于免缴受让金花股份法人股股权证券交易印花税的请示》(信总报[2005]131号)。现就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受让金花股份法人股股权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的问题通知如下:?

经审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受让中华巾帼实业开发总公司持有的金花股份557827股法人股股权的行为,已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2004)一中执字第397-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信达等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信达等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或出让上市公司股权免征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94号)规定的免税范围,同意对该项股权的受让方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免征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出让方中华巾帼实业开发总公司应依法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国家税务总局

免责声明: 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