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坦县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政府统征出让的土地是否征收契税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政府统征的土地出让给用地单位,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应按照《山西省契税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征收契税,纳税人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七日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布部门: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字号:晋地税农发(1999)39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99-07-27
施行日期:1999-07-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襄坦县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政府统征出让的土地是否征收契税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政府统征的土地出让给用地单位,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应按照《山西省契税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征收契税,纳税人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七日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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