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共收录 303235 条法规今日更新 50 条法规

您的当前位置: 找法网 > 法规库 > 正文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白银市水川镇、四龙镇、郭城驿镇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的批复

发布部门:甘肃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字号:甘地税二(2003)43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3-07-02

施行日期:2002-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白银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对白银市新建镇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税收问题的请示》(白地税政[2001]128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甘肃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对白银区水川镇,四龙镇和会宁县郭城驿镇暂按每平方米0.20元税额再降低30%的标准执行,即每平方米0.14元税额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执行日期,自二00二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

免责声明: 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