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税务局:
开征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后,有关产盐地区从盐税收入中提取百分之一作为地方财政附加收入的规定仍继续执行。
云南省税务局
发布部门:云南省税务局
发文字号:云税一字[1985]146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85-05-14
施行日期:1985-05-14
时效性:已被修订
大理州税务局:
开征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后,有关产盐地区从盐税收入中提取百分之一作为地方财政附加收入的规定仍继续执行。
云南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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