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冀财税[2005]37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5-05-13
施行日期:1970-01-01
时效性:已失效
各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